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技进步奖是中国科学技术界有着重要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奖项之一,被誉为“中国科技第一奖”。申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具有明显的政策指导意义,体现了国家对高端技术、高级技术专家和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重视和支持,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报单位集中汇总科技成果和申报材料,写好申报书,编辑修改小组甄选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小组甄选会。
第二步,按规定期限将申报材料报送申报主管单位(一般是省科技厅)进行初审。 第三步,申报单位及时通报申报主管部门指定的国家科技成果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论证,包括安排听取鉴定报告和评审会议,排除后可研究该项申报材料的项目,确保获得的所有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
第四步,将评审完成的材料报送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汇总,形成申报材料汇编及论证分析,并进行综合评审。
第五步,省科技厅将评审完成的申报材料及论证分析报递国家科技厅,由国家科技厅统一审核开展国家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召开申报形式审表会,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第六步,按国家科技进步奖活动宣传和庆祝规定,国家科技厅统一进行申报结果的办理服务和宣传报道,交付获奖单位。
总而言之,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项,除需要科技成果具有高水平的实践应用示范和真实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外,更要有一个严格的、科学的申报流程。只有按照申报进度认真把握每道工作,严格把握报送评审主管部门时间,全面、精细、尽职地审核申报内容和材料,认真落实情况说明及解释材料,才能提高申报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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