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2007年度)
考核内容 1、对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遵守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厅纪委专题报告。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 2、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二次); 3、落实纪委负责人同直属单位或科室负责人谈话制度; 5、对有举报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6、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违反“六条禁令”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 7、建立并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8、对群众来信来访件(含检举、控告、申诉件)按规定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工作 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9、对上级交办要结果的信访件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上报调查结果; 10、按时查结单位科以上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到位并符合“24字”原则要求; 11、对作出的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0 10 5 分值 考核标准 未按《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专题报告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的扣2分 未组织学习、开展教育活动缺一次的扣0.5分;未对有举报反映的干部开展廉洁谈话的一人次扣0.5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违反“六条禁令”的人和事 未处理的一人次扣1分;未进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一人次扣1分,未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扣1分。 未按规定处理信访件的每件扣0.5分;交办件未及时上报结果的每件扣0.5分;对未按时结案或因办案质量不高,被上级机关退回重查的每件扣2分;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每件扣2分;对单位已受理的投诉,越级上访每起扣0.5分。 未制定年度纠风工作意见的扣1分;未12、协助党委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所在单位年度纠风工作意见; 13、按照纠风工作意见,协助党委开展组织协调的工作; 纠风 工作 14、对群众举报反映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严重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15、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16、认真开展基层站所作风整顿工作; 17、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10 有效开展组织协调工作的扣1分;对有具体线索或上级交办的群众举报未进行调查处理的扣1分;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扣1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1分;未开展作风整顿工作的扣1分,没 有工作总结的扣1分;未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扣1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1分,评为第1名加0.5分,倒数第1名扣0.5分;公车车辆采购未申报同意被通报的1次扣1分。 18、加强对重点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质量、设备采购、计量支付、设计变更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19、开展“特权车”、“人情车”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效能监20、积极配合所在单位抓好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的落实; 务犯罪工作。 22、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23、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24、组织人事部门提请党委研究任用干部之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25、对所在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 抓好 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或机 关纪 检监 察工 作
自评评分 评分 监督工 4、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制度; 未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的扣17 分;未开展“特权车”、“人情车”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的扣1分;未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扣1分。 察工作 21、与检察机关配合,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共同开展预防职4 干部任用前未提出书面征求意见的扣1分;未参加干部任用考察监督的扣1分。 每年两次专题汇报,少一次汇报的扣1分。 未按要求召开会议或专题下文、部署工 26、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主要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使之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27、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系统或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专题下文。专题部署所在单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并提出相应考核指标。 4 4 作的扣0.5分;部署工作不实的扣0.5 分;未提出考核指标的扣0.5分。
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28、每年召开一次本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抓好 系统 或机 关纪 检监 察工 作 会议或专题下文,研究分析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问题和部署任务。 29、协调职能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向厅纪委写出检查考核结果专题报告。 30、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报道工作,省公路局、省稽征局、省高管局、省航务局每年12篇;其它单位6篇。 31、参加厅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理论研讨等活动。开展廉政及廉政文化建设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32、协助所在单位党委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进行具体分工,做协助所在单位党委抓好落实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3、协助所在单位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指导所属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检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4、协助所在单位党委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人和事进行追究。 制度 建设 工作 35、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结合所在单位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廉政勤政的制度建设。 4 4 4 5 3 3 4 分值 考核标准 未按要求召开会议或专题下文的扣1分;未写出会议情况总结的扣1分。 未进行一次检查的扣0.5分,未提交报告扣0.5分。 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按分值扣,已录用简报1篇加0.5分。 获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参加1次得1分,未参 加不得分。 未建立健全责任制的扣0.5分;未进行具体分工的扣0.5分;因分工不明出现 工作拖延、失误的扣0.5分。 没有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扣0.5分;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扣0.5分;未进行检查考核的扣0.5分;未形成书面报告、未按时上交的扣0.5分。 未部署所属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扣0.5分,没有检查、总结 的扣0.5分。 未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扣1分;未按要4 求建立健全廉政勤政制度措施的每项 扣1分。 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或对上级派遣培36、有计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写出一至两篇调研文章。 37、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案卷等材料归档及时,保管有序。 38、积极响应并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及材料。 39、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向厅纪委、厅监察室年度述职。 40、纪委、监察室干部配备到位,加强队伍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 训计划指标不落实的各扣0.5分;未开展一项专题学习活动的扣0.5分;未写出一篇调研文章的扣0.5分。 3 未建立相关规章制度的扣1分;文件、案卷管理不规范的扣0.5分。 不参与上级机关安排活动的一次扣0.55 分;不服从上级机关调遣的一次扣0.5分;未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的一次扣1分。 2 2 未进行年度述职的每人扣1分。 未配备到的扣1分,出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每人扣1分。 自评评分 评分
加分因素:1、自办查处1起案件,加3分;指导下属单位查处1起案件,加2分。
2、上级转发1篇调研文章、经验体会文章或重要信息,加1分。
3、受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及厅纪委表彰的干部,1人(次)加1分。
4、为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被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及厅纪委采纳1条(次)加2分。
注:1、加分因素,最高加至10分为封顶;扣分因素,以扣完本项分值为底线。
2、测评评分要有依据。
3、本级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直接管理的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人员不超过1%;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与厅党委、厅行政保持一致,令行禁止,不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直接管理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不超过1%;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要达到100%;违反责任目标的不能评为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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