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不良事件的管理,规范医院不良事件上报,提高医院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及排除医院存在的质量缺陷,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不良事件。 三、支持性文件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国食药监械(2008)766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1号)
四、文件内容
4.1医院不良事件的定义
是指在医院运行,特别是临床诊疗过程中,任何造成或可能造成患者非预期的人身伤害、痛苦和负担增加的事件和因素,以及影响医院正常运行和危害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和因素。
4.2医院不良事件的种类 4.2.1医疗不良事件
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医疗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药物医嘱/使用错误(医生)、检查事件、麻醉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预期事件、手术事件、医疗投诉事件、产伤事件、呼吸机事件、择期手术后并发症事件、医源性气胸事件、医源性意外事件、输血事件、医疗设备事件、医疗环境事件等。
4.2.2护理不良事件
护理操作失误、护理记录错误、护理管理失误等导致患者出现非预期的人身伤害、痛苦和负担增加的事件,包括:输液反应事件、输血反应事件、注射反应事件、护理记录错误事件、护理操作失误事件、护理管理失误事件等。
4.2.3医院感染事件
医院内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感染,包括:医院感染事件、医院内感染暴发事件等。
4.2.4医院管理事件
医院运行过程中,影响医院正常运行和危害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包括:医院环境事件、医院设备事件、医院安全事件、医院管理事件等。
4.3医院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 4.3.1报告途径
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应通过医院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进行。医院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应包括书面报告和电子报告两种方式。书面报告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4.3.2报告时间
医院不良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应在24小时内向医院不良事件管理部门报告。对于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医院正常运行的事件,应立即报告。
4.3.3报告内容
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设备、药品等信息。
(2)事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事件的发生经过、可能的原因、对患者的影响、对医院的影响等信息。
(3)事件的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药品说明书、设备说明书、相关法律法规等。
(4)事件的责任认定:包括事件的责任人员、责任科室、责任部门等信息。
(5)事件的处理情况:包括事件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处理过程中的困难及解决办法等信息。
(6)事件的预防措施:包括针对事件原因采取的预防措施、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等信息。
4.3.4报告的保密性
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应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和其他敏感信息。
4.4医院不良事件的处理 4.4.1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医院不良事件发生后,医院不良事件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事件的性质、原因、责任进行认定,对患者进行救治,对事件的影响进行评估,对事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4.4.2事件的反馈和沟通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部门应将事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人员,并保持与患者的沟通,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4.4.3事件的预防和改进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部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原因、责任,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医院不良事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医院持续改进。
五、实施与监督
5.1本制度的实施由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 5.2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医院不良事件上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的有效实施。
5.3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医院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医院持续改进。
六、修订与解释
6.1本制度由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所有。 七、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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