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 修订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版本号 1. 目的:为加强工程项目立项的管理,避免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合理控制工程
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等),适用
本制度。 3. 相关规定 3.1相关定义
3.1.1 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3.1.2 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3.2 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3.2.1 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司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向公司基建负责部门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3.2.2 公司基建负责部门组织各部门对使用部门提出的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3.2.3 总经理或基建评审小组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3.2.4 基建组与财务部门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基建组与财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3.2.5 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由基建组与财务部门以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发改委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3.2.6 省发改委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
3.2.7 基建组与财务部门根据省发改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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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 3.3 特殊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3.3.1 特殊工程项目是指投资较小的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和尽管投资较大,但无需到省发改委申请建设计划的扩建项目。
3.3.2 使用部门依据公司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向公司基建负责部门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使用功能调整方案、建设地点、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3.3.3 公司基建组组织各部门对使用部门提出的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3.3.4总经理或基建评审小组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3.3.5 评审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基建部门组织实施。 4 流程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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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立项流程各需求部门基建组董事会/总经理基建申请不可行可行性分析可行组建评审小组项目评审形成评审报告项目搁置不批准审批程序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根据审批意见组织项目实施批准结束阶段 4. 奖罚 附:表单(需编号,编号原则制度编号+“-B01”、“-B0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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