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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FDI进入模式比较与选择

2023-02-28 来源:欧得旅游网


我国企业FDI进入模式比较与选择

内容摘要:本文以邓宁的三优势理论(OLI范式)为基础,对企业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进行一定的拓展和深入,从企业特有性因素、产业特有性因素和国家特有性因素角度分析跨国并购,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选择跨国并购还是新设投资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跨国并购 新设投资 比较

外国直接投资(FDI)是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形式之一。FDI的进入主要有两种——新设投资和跨国并购。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的规模以极快的速度增长。进入21世纪,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也逐年增加。然而,传统的理论研究基本上没有区分FDI的不同方式,分析的对象主要以新设投资为主。本文以邓宁的三优势理论(OLI范式)为基础,对企业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进行一定的拓展和深入,从企业特有性因素、产业特有性因素和国家特有性因素角度分析跨国并购,为我国企业走出去选择跨国并购还是新设投资提供决策参考。

企业特有性因素

企业特有性因素被很多学者视为影响跨国公司进入方式选择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它主要包括战略性资产和核心竞争力。

战略性资产

不同的FDI进入方式要求不同的战略性资产。一般说来,企业使用新设投资进入方式主要依靠自己以往所积累的战略性资产,而采取跨国并购进入方式,则是为了获得对企业极其重要的战略性资产,即用自己的金融资产交换目标公司所有而自己缺少的资产。

所谓战略性资产包括自然资源, 知识资源以及各种无形资产。就自然资源而言,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可以获取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农林资源或水产资源,这些资源在本国比较匮乏,或者政府有限制开采的政策。某些知识资源如专利、技术秘密、工业产权等,可能在本国的公开市场上无法得到,企业也可以通过走出去并购获取。此外目标公司在东道国市场和客户、供应商的信用关系是经过多年建立起来的,购并者可以直接利用这些无形资产。特别是购并那些拥有知名品牌和庞大销售网络的当地企业,能迅速提高中国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显著扩大国际市

场份额,而不必再经过艰难的市场开拓阶段。

核心竞争力

除上述战略性资产外,企业的特有性因素还涉及核心竞争力,即企业在成长环境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专业领域的技能、知识和文化的复杂集合体。我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要在新的环境中开发和形成核心竞争力,短时间内很难做到,但是通过跨国并购,可以获得和利用目标公司的独特优势——核心竞争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国企业采用跨国并购的投资方式,对于目标公司应该审时度势,有时不必重新设计一套经营与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利用现成的组织与生产体系。因为原有管理人员熟悉业务,熟知当地的法律,具有长期形成的社会关系,经营管理上遇到的问题容易妥善解决。而且,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到发达国家并购相关企业,可以将其先进的管理制度引入国内,提高国内企业的经营水平。因此,这也是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主要动因。

一般认为,跨国并购是更高级的FDI方式,采用这种投资方式对环境的要求要高于新设投资。新设投资方式下中国企业通过购买初级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土地、厂房、技术等)构建生产体系,相对而言大都和一个低级的经济环境相联系。而跨国并购投资方式下中国企业直接购买生产体系,利用原有的企业来生产,这就对企业及市场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市场的发展、环境的完善、制度的日益透明,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得以运用以更多的反映投资的效率要求,更适合于现代开放经济下的资本配置,从而日益发展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导形式。

产业特有性因素

产业性因素直接决定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而影响企业进入方式等行为的选择,跨国公司面临的产业特有性因素包括东道国产业的竞争状况、国际产业的集中程度、所要进入产业的潜在国际竞争者、产业的需求条件等。

近年来,西方学者对跨国并购的动因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获取速度经济性,目标公司价值低估、适应国际环境变迁、获取财务协同效应、获取市场势力、获得规模经济性,以及传递或获取厂商优势等。这些动因均与企业的产业性因素有关。与新设投资相比,从战略上讲,跨国并购是企业为了迅速获得国际竞争优势的一种扩张行为。上述跨国并购的某些动因在新设投资中同样存在,但是其中获取速度经济性的优越性显然是跨国并购所独有的。因此从获取速度经济性和改善国际竞争环境分析,可以解释很多我国企业为什么不选择新设投资,而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外国市场。

获取速度经济性

联合国的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认为,速度经济性是推动跨国并购最重要的动因。跨国购并方式最突出的特点是能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投资周转速度。尤其是对制造业而言,购并东道国现有企业能以较短时间获得现成的生产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节省建厂时间,迅速建立境外产销据点。如果被购并的企业是盈利企业,那么购并方可迅速获利,从而大大缩短投资回收时间。即使被购并对象是濒临破产的企业,从购并进入到改造后重新投产,时间也较短。相比之下,在东道国新建企业则需耗费大量时间选择厂址、勘察设计、建造厂房、安装设备、招募和培训职工等,因此可能贻误有利的市场机会。

近年来,由于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跨国公司的经营理念、投资理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科技革命的深化,创新的“时效性”成为竞争的关键,而并购为争夺“时间”这一最为稀缺的要素提供了现实可能。跨国并购能够比新设投资更快地在东道国完成战略布局,这样既可以防止东道国原有厂商的报复性行为,也可以对后期进入的其他跨国公司构成威胁。同时,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已经成为当今一大趋势,新产品如果通过新设投资的方式在东道国缓慢地扩散,可能面临更大的产品升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采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获得速度的经济性,其优越性是新设投资方式无法比拟的。

改善国际竞争环境

当今世界,许多政府对本国的一些产业采取保护政策,限制外资企业的进入。有的行业,如电讯、石油等行业,即便是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公司也难以通过新设投资进入东道国市场。而企业通过对行业内原有企业的并购,可以规避政策限制,实现有效进入。因此,中国企业为了绕开外国政府的一些限制政策和行业的进入壁垒,可以采用并购该国的一家企业,通过该企业拥有的资质和条件,与同行业内的其他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SCP范式(即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行业由一家或几家控制时,能有效地降低竞争的激烈程度,从而维持较高的利润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购并一个同类企业,等于消灭一个竞争对手,因此并购使行业相对集中。与此同时,并购还可以避免新建企业造成行业内生产能力过剩的威胁,避免引起东道国同行业的价格战。中国企业要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成长和壮大,而跨国并购是短期内获取市场势力的最佳途径。因此,中国企业将跨国并购作为国际竞争最主要的手段之一,可以扩大自己的国际市场份额,增强对市场环境的控制能力,增加长期获利的机会。

国家特有性因素

国家特有性因素包括跨国公司将要进入的目标国家的区位因素,比如东道国的引资能力和优惠政策,以及东道国经济增长速度和产业技术进步等因素。企业的盈利本质决定了企业行为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中国企业在进入东道国市场时对投资方式的选择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跨国并购的发生除了要考虑企业本身的战略性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东道国的情况,包括东道国对跨国并购的欢迎程度,以及目标公司是否价值低估等。因此,中国企业对FDI未来收益和成本的权衡和比较,也是选择并购还是新设投资方式的重要标准。

东道国的欢迎

通常,从短期影响看,新设投资在增加资本存量、扩大税收基础、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对东道国比较有利。但是,从长期影响来看,跨国并购能够给东道国带来更多更大的好处。具体表现,一是对东道国现有企业来说,只有并购可以使企业原先的存量资本变现,发挥资本重组的作用。二是通过跨国并购,双方企业都获得了互补性资源,这些显然是新设投资无法做到的。

一般来说,东道国对跨国并购的欢迎有利于降低中国企业的进入风险和成本。购并东道国现有企业和创建新企业虽然都属于对外直接投资方式,但两者所花代价往往不同。在东道国创建新企业是建立一个新的实体,在生产经营上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而跨国购并只是改变现有企业的所有者,在生产经营上可以继承现成的基础,即使进行改造,投资成本也较低。此外,中国企业在国外新设投资可能面临当地已有企业的激烈反抗,处理这一情况可能耗费企业大量资金,而跨国购并没有给东道国市场增添新的生产能力,不会招致报复而增加进入成本。

目标企业价值低估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在那些资产价值严重低估的国家,跨国并购很容易发生。价值低估学说认为,在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当某个企业的价值被低估时,其他企业就可能通过收购股份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从而用相对低廉的成本完成扩张。目标企业价值低估是由金融市场变化引起的,但其产生的根源是市场机制在短期内不能有效地对资产进行正确估价而导致的市场不完全性。

著名经济学家托宾曾利用企业价值低估学说对企业购并给予理论说明, 他通过Q比率来判断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相分离的情况,提出了以下公式:Q=目标企业股票市价总额/目标企业的全部重置成本

公式中的目标企业是指被购并企业。托宾认为,当Q>1时,形成购并的可能性较小;而当Q<1时,形成购并的可能性较大。在80年代美国企业购并高峰时,Q值一般为0.5~0.6,这就意味着购并目标企业比新建企业能节省40%~50%的投资,而且这种购并一旦完成,即可投入运营。

跨国公司还可以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低成本并购东道国企业。这是因为在很多

情况下,被购并的企业要么处在困境中,要么急于获得外部的资金投入,从而使跨国公司可以压低目标企业的价格,以低于企业重置成本的费用进行购并。此外,由于国外企业股份流通性强,股权分散,能以较少的资金控制较大的资本。再加上国外资本市场发达,“杠杆收购”等方式能够得以实施。因此我国企业采用在国外证券市场上买“壳”上市方式,既可以在国外直接融资又达到购并的目的。因此,我国企业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调整境外投资战略,更多地运用跨国购并方式,走出去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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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聂名华.跨国购并:不宜忽视的境外投资方式[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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