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3
治安消防责任书
立合同单位:甲方:X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分包单位(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项目部治安消防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法规精神,甲、乙双方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
一、 甲方责任:
1、 宣传、贯彻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各项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 施工现场宿舍、木工间、重点部位、楼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防火标志。
3、 督促帮助乙方及时办理暂住证。
4、 配合、协助公安保卫部门调解纠纷,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5、 定期检查督促乙方整改不安全因素。
二、 乙方责任:
1、 班组长为治安消防负责人,管好自己班组人员遵纪守法,并做好防盗、防火等防
范措施。
2、 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盗窃、打架、赌博等违法行为。
3、 凡务工人员必须做到三证齐全,可动工。
4、 宿舍内禁止烧电器具、煤油炉、瓶装液化气,不准乱接电线,严禁留宿来历不明人员或男女同舍混住。
5、 不谁乱拿用消防器材,爱护保养消防器材。
三、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并由乙方缴纳责任押金 元。无发生有责任上报治安消防事故,到工程结束后,返回全部押金。如在责任期内发生治安消防责任事故和其他条款,扣除罚款和应扣的经济费用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四、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 本责任书有效时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责任人: 乙方责任人:
单位(章): 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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