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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诗歌翻译中的美学蕴藉以及文化差异英汉诗歌文化差异

2022-01-30 来源:欧得旅游网
论诗歌翻译中的美学蕴藉以及文化差异英汉诗歌文化

差异

随着全球经济、政治和科技的一体化,多元文化并存势在必行,文化在各国交流中变得很重要。受其影响,文化已经成为文学翻译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今日社会,翻译已不再仅仅看作是一种语言符号的转换,而被看作一种跨语际的行为。作为诗歌的翻译,又该如何面对这种时代性的认同和期待呢?诗歌是以简短精悍凝炼的篇幅,自由灵活的手法,文情并茂的语言,把情感美、哲理美、自然美、意境美等融合起来,抒写心态性灵,表现内心情感和思想体验,用以陶冶性情,给人以美感享受的文学样式。从美学视角可以看到,诗歌翻译努力的方向就是做到译文和原文的形式美、内容美和风格美的统一。

翻译不仅涉及到语码之间的转换,而且涉及到文化代码系统之间的转换,翻译过程是从原语文化代码系统到目的语文化代码系统的转换过程,也是从原语文本接受者与原语文化语境(文化传统,价值规约及标准)到目的语文本接受者和目的语文化语境的转换过程。所以,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设法使译文在目的语文化中产生在原语文化里一样的功效。

诗歌的节奏是翻译中常常忽略的问题,著名翻译家高健在其译作中通过停顿、四字格、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等方式,很好地再现了原文的节奏。这些都是译界口碑很好的范例。从高健的《英文诗歌一百篇》和《见闻札记》中的若干篇幅为例,就是在翻译中体现诗歌的节奏,并认为节奏是诗歌的内在属性,诗歌节奏和句式长短、词语选择等其他语言形式一样有其独特的意蕴和美学价值。声律在散文体裁中有传达情感意蕴的重要功能,作为翻译要论证在英语诗歌翻译中再现声律审美价值与表情功能的必要性,在分析英汉语言各自音系特点的基础上,探索英语散文汉译过程中,如何使英语的重音节拍型节奏与汉语的声

调型节奏适当匹配的问题,并提出以功能为基础的等效方法再现原文的声律审美价值。

文化翻译应建立在对两种文化的细致深入的对比研究基础上,了解不同民族在理解和思维上的差异。不顾语言与文化的特点,一味按字面直译,照搬语言的结构形式,只会使原文化意义被扭曲误解。从接受美学来看,确立了读者的中心地位,同时也为诗歌翻译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指明了文学翻译的方向。比如以接受美学的视角提出了“忠实、通顺、和美”的翻译观,从而得出散文的翻译,实际上是“美译”,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创造出译文的形式美之结论。

尤金奈达曾这样说:“就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译者的双文化功底甚至双语言功底更重要,因为词语只有在其文化语境之中才富有意义。”比如,意境重构是诗歌翻译的重要因素,可以作为翻译批评的一个尺度。在诗歌翻译时,应注意从解读和表达两个阶段进行意境的重构。风格是诗歌艺术生命力的重要体现,能否在译文中尽可能地再现原文的风格是诗歌翻译成败的关键。诗歌的风格体现在韵律、意境和情感中,译者应该深刻理解原文的风格特点,准确把握原文语言形式中的独特的风格印记,以合乎译入语语义结构的句法,尽可能将原文的风格再现出来。翻译实践证明,译者审美情趣、艺术修养和翻译观念的不同,直接影响翻译过程中译者的具体操作,忠实地译出诗歌的内涵与风格殊为不易。而是否能使译文读者得到与原作读者相似的审美信息和审美感受,应作为评判译文高下的重要标准之一。译作之美,不只取决于原作客体表现的完美,更取决于译者主体再现的完美。诗歌翻译作为一种审美艺术创造,要求艺术上高度的选择性,即必须择优而从,以使译作臻于完美。

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不可低估。随着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加强语言文化差异的敏感度,正是语言与文化这一领域中认真研究和探讨的课题。文学翻译不仅仅是文字符号的转换,更重要的是正确表达原文的意蕴,在风格上尽量与原文保持一致,将原文的审美价值尽可能地传达给译文读者。从音响节奏美、句式变换的画面节奏美两个

方面入手,在翻译中节奏美传达的得与失都应该得到考虑。诗歌的音美、形美、意美共同构成其审美价值。在翻译过程中如何将诗歌的审美价值传递到译文中去,是文学翻译研究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 作为语篇理论的核心内容,语篇衔接引起了众多翻译研究者的关注。目前,语言研究者对于衔接的定义和衔接方法的分类各有不同。根据韩礼德和哈桑的划分,衔接手段大致可分为语法衔接和词汇衔接。通过翻译,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独特的衔接手段,在翻译中,只有我们充分认识了这些手段,才能更好地理解原文,从而再现符合目的语习惯的译文。

文化社会学认为,文化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任何人类社会都离不开文化,文化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语言只是构成文化系统的要素之一,而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语言的这种“社会性”说明,语言系统不可能是一种存在于真空中、独立发展、自生自灭的系统,人们的言语表现形式无时不受存在于语言之外的社会要素的制约。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而文化也影响着语言的各个层面。由语言和文化相互交融的关系中可以看到,翻译不仅仅是改变形式、保留意义那么简单。事实上,我们还需将原文的感情色彩及语用效果考虑在内。因此,功能语法对翻译理论的研究与翻译实践的探索,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运用功能语法分析原文的语言形式,有助于译者更好地把握原著作者的意图。尤其是诗歌翻泽,如果忽略原文风格上的特点,就不可能做出与之动态对等的译文。有鉴于此,我们致力于寻求如何在诗歌翻译中达到语篇功能对等和人际功能对等的途径。不过,就目前条件下的跨文化交流来说,与原文完全对等的译文是难以想象的,但我们必须尽可能朝向这一目标,而功能语法就是我们前进过程中最好的分析工具。 确实,翻译是沟通各民族人民的思想,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交流的重要手段,翻译应该而且必须得到加强。诗歌是翻译中最难的,因为缺乏理论共识,对诗歌翻译的评价也是颇具争议的。从语气系统、情态系统和评价系统等角度来探讨翻译问题很必要,但是笔者认为在诗歌翻译中还应该渗透着文化意识,旨在揭示诗歌翻译中人

际意义的建构过程,并对诗歌翻译的批评进行理论上的尝试。 翻译中出现的最严重错误往往不是因为词语不当所生成的,而是因为错误的文化假设所导致的。诗歌具有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因而诗歌翻译可以说是翻译艺术的最高形式。诗歌翻译是一种让人绞尽脑汁的文字活动,有时候甚至费力不讨好。美国诗人Robert Frost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translation,也就是说诗歌在翻译过程中原诗会失去其自身的一些东西。奈达是美国著名的翻译家,1964年,他出版了《翻译科学初探》,在书中提出了“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的概念。起初奈达特别强调动态对等,在他看来,形式对等的翻译是很少见的。目前翻译界对“功能对等”、“形式对等”翻译争论颇多,有些学者认为形式对等较功能对等重要,有些学者认为功能对等比形式对等更胜一筹。笔者认为在翻译诗歌的时候,形式对等在翻译拟形诗的时候非常重要。

在诗歌翻译中,文化应该成为翻译中首要考虑的要素。如果忽略了文化因素,译作就成为没血没肉、只是词汇和句子堆积起来的躯壳。在读者眼里,失去了文化的译作也是没有灵魂的作品。英汉诗歌翻译中的“忠实”并非亦步亦趋,追求“形似”应以“神似”为前提。比如翻译家、诗人朱湘,时逢我国“五四”时期,应时代大潮而提笔进行英诗翻译,他内向忧郁的性格决定了他选译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济慈等人的诗歌。朱湘翻译英诗直译与意译并用,十分注重音韵和节奏。他的意译不仅是为了协韵,还要在不脱离原诗意境的前提下表现自己对原诗的独到见解,并在一定程度上染上了译语国的文化情调,是一种颇有造诣的个性化翻译,从中可见性格趋同背后的文化意识和生命意识的体现。 诗的创作史与诗的翻译史常常是交织在一起的。诗人兼译者们翻译、改写着来自异域的诗作,移植着来自异邦的诗歌语言,借以创造出本土文学的经典。作为不同语言在最深层面上的碰撞,诗的翻译、改写和移植不断挑战着本土的语言形式和审美习规,开创着文学语言的新的可能。因而另一种意义上,诗不但可译,不但并未在翻译中丢失,而正是在翻译中得以不断产生。视觉诗是非常独特的语言表达方式,其语

言意象建立在两级符号系统上,有两套能指加所指关系。除了语言的翻译,视觉形式的转换往往影响到它的译文的成功与否,因而也常常成为翻译中的一个难点。前景化是诗歌语言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性特征。“组合前景化”即平行结构,体现的是诗歌语言在语音结构和表层语法结构上的特征,“聚合前景化”即变异,体现的是诗歌语言在语义和深层语法结构上的特征。以此为理论框架,而且意境与风格是诗歌创作的重要方面,通过分析比较诗歌翻译中的典型例子,认识到中英诗互译中意境、风格再现问题,只有准确地把握语境,才能正确理解原文的文化内涵,领悟原文的风格。

文学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在翻译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其美学风格特征,所以就离不开对语言美学功能的运用。从组成语言美学功能的语音系统、结构系统和语义系统三方面来探讨翻译中美学功能的运用,必然具有一些意义。如中国“静境”诗的翻译,就很有代表性。中国古典诗歌一向有一种至为“玄妙”的境界――“静”的境界。此一境界渗透着一种博大的人文精神,弥漫着中华民族美与哲思相汇相合的智慧“气息”。旅美的文艺理论家叶维廉先生指出:“中国古典诗里,利用未定位、未定关系,或关系模棱的词法语义来进行翻译”。诗歌的美对于译者的判断而言具有相对性,且译者的审美心理及审美经验中既含有客观性,也含有主观性,所以译者的审美活动是一种动态活动。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中,译者应做到主客观的辩证统一。

近几十年来,由于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的出现和发展,语境的研究已渗透到语言学的各个领域。具体到文学翻译,则更是绝对不可脱离原文的语境。译者必须将自己融入原文的语境,否则,吃不准、吃不透原文的语境意义,就势必导致误解和误译。在语境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指出我国传统诗歌翻译中“忠实”原则之不足,并试图提出了目前在翻译活动中应遵守的原则,即符合知识的客观性,理解的合理性与解释的普遍有效性,符合原文语境的定向性等。而且从语言学的角度研究了翻译的本质,并得出“翻译即交流”这一结论。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与源泉。无论是语内交流还是语际交流,其中皆具目的。翻译活动的

出现便是为跨越交流障碍。翻译本身就是有效的交流手段。由于翻译和交流是语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语言功能的研究可深入了解交流的目的。在语言的实际应用中,语言的各种功能都是为达到交流目的而服务的。语言,作为交流的渠道,在交流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交流中翻译的介入,是为了消除交流障碍。

另外,翻译活动是跨文化和跨语际的交往活动,任何一种翻译活动都离不开在翻译主体中起决定作用的译者。在进行诗歌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体性地位更不可忽略。先在性、创造性、个性、心理、审美观等,都是很重要的内在结构,只有对译者的主体性进行多视角、多层次的认识,才能更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创造生机,使译作的艺术生命力永不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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