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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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一、定义:
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 3、回车场: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 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
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
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
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5、消防车道:
供建筑消防时消防车辆出入使用的车道称为建筑消防车道 二、消防登高面的设置意义及设置标准(部分地方规定):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1、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回车场、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面规定: (1)回车场: ×15m。
(2)消防车道:
①应沿建筑群设置环形消防道或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m
②消防车道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旁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且建筑应设置与两条车道连通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应大于80m
(3)消防登高面:
①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②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③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④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⑤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8m。
(4)消防登高场地:
①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②设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 2、浙江省消防登高面规定:
国家规范对消防登高面没有明确尺寸规定,浙江省召开的会议中对消防登高面的尺寸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1)在允许情况下,设置18×18的登高面,需要靠经消防电梯布置,进入消防登高面的车道离建筑5m,宽6m;
(2)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分两种:
①建筑高度小于40m的高层民用建筑以及16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布置车道离建筑8m,车道不小于5m宽;
②大于40m及16层以上的,车道离建筑10m,车道大于6m宽; ③登高面不应小于建筑的1/4周边长度且不得设有妨碍登高的障碍物。
3、高规对登高面的规定
案例:11月15日下午2时15分,上海中心城区静安区正在进行外墙装修的教师公寓的脚手架起火引发火灾,火灾起火点位于北侧10层楼左右的脚手架。
消防部门利用云梯车、举高车、毗邻建筑楼顶等架设移动水炮,在扑救起火大楼的同时还扑灭了东侧毗邻建筑的火情。据悉,起火建筑的四周搭满了脚手架,包围着大量的可燃易燃尼龙网,踏脚板则为可燃的竹片板,以致火势迅速向垂直方向和周边蔓延,在极短时间形成大面积密集火情。同时,现场施工工地较大,风助火势,加速了火灾蔓延。高层建筑灭火是国际性的消防难题,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产生烟囱效应扩大灾情;消防力量到场时,已经形成了较为猛烈的火势;居民家庭中易燃物较多,管道燃气关闭后还有一定余量;起火的建筑为塔式建筑,体量大,火灾控制难度大;起火建筑的东侧、南侧都没有消防登高面,云梯车、举高车无法靠近实战。
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
员伤亡。虽然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这是规范对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的基本要求。显然,对于高层建筑的灭火扑救来说,除了有较好的登高面以外,必须具备足够大的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以及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而大多数设计人员往往片面地理解规范,比较单纯地在建筑总平布局上设置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面做为消防登高面,而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处理好建筑立面形式与登高面之间、登高作业场地与周围环境及道路之间的关系。造成了消防车无法到达作业场地、登高面无法保证消防车登高灭火救援的尴尬局面。
对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引) 一、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
1、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为确保消防队员从楼梯间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开展灭火和救援,必须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2、登高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以防止幕墙爆裂对正常登高操作的不良影响。玻璃幕墙多采用全封闭式,玻璃幕墙上的玻璃多采用热反向玻璃、钢化玻璃等,这些玻璃耐火性能差,高空破拆玻璃幕墙难度大,而且火灾时玻璃幕墙因高温会引起大面积脱落或炸裂,造成“玻璃雨”,对疏散人群、消防队员造成危害,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增加火灾的
扑救难度和危险性。另外,玻璃幕墙的破裂,给新鲜空气的进入创造了条件,易造成轰燃或加速蔓延,因而在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玻璃幕墙。
3、登高面每个楼层必须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或洞口。目前许多高楼为了体现造型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框架构架或仅仅是为了采光通风而设计山型、凹型建筑,因其凹口宽度小于登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使得登高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开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既无法进入建筑内,其他人员也无法从建筑内撤出,因此登高操作面的长度应适合实际情况,且不宜太短、太零碎。在登高操作面的立面上应尽可能地设有阳台或较大的开窗。
4、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必须与登高面保持一致,确保登高车对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内的人员进行及时救援。登高车在很大程度上担负着把屋顶疏散平台和避难层的人员解救到地面上的任务,但目前较多的建筑追求立面设计的效果,在屋面设置各种形式的屋架和玻璃棚,这样,既不利于人员的安全停留,也不利于消防人员登高救援。
5、登高面应避免设置大面积的广告牌。部分高层建筑在登高面和沿登高面的屋顶侧设置大面积广告牌,在登高面及屋顶平台与登高车之间设置了一道屏障,这也是不符合登高扑救要求的。
二、把握好登高作业场地的设置形式
现行规范对登高场地的大小没有明确的规定,一直以来对高层建筑采用18×18米的登高场地,笔者认为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减少投资成本,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可以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等实际情况结合登高作业面的环行通道,适当增加道路宽度作为登高作业场地。
1、车道距建筑物的距离、宽度的确定。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交会和考虑到云梯车的支腿跨距,车道宽度宜设为6-的双车道;根据火场实际作战经验,车道距建筑物不应小于5m,距建筑的最大距离可由建筑高度、当地消防部队登高云梯车的装备情况确定。
2、登高作业场上空举高车作业幅度范围内不能有架空管线和高大树木、路灯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道附近,应设有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并且在该范围内不得设有影响消防车停靠的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的出入口。
三、把握好作业场地和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1、登高作业场地必须为硬地,承重力应满足大型消防车荷载要求,并设置消防车道直接进入登高作业场地内。
2、登高面和登高作业场地应避免设置影响登高作业的架空电力、通讯、电车管线。
3、登高作业场地应设置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避免与市政管线、道路、绿化等发生矛盾,登高作业场地应尽可能设置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4、要合理布置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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