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很多人一直搞不清楚,今天本文就来问大家做一个相关的全面解释。
首先来看一下两者的定义有什么不同。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在于对收入、费用入账时间的确认不一样。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或应计制,是指以是否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发生支付现金的责任即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以及债权和债务。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又称为现收现付制或现金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的时间来确认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收付实现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收到和支付的现金,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当期没有实际收到和付出现金,都不记录本期收入和费用。
关于定义,其实是比较生硬的,那么针对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我们再分别做一下举例说明。
权责发生制举例
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
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O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
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收付实现制举例
例如,大同工厂 1993年元月份收到 1992年应收销货款 50 000元,存入银行,尽管该项收入不是 1993年元月份创造的,但因为该项收入是在元月份收到的,所以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也作为 1993年元月份的收入。
回到本文的标题,我们再来总结语一下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其实说到底,最根本的区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标准。
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或应付的权利或义务发生时确认收入或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时确认收入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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