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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中队建设标准

2024-01-2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公安消防部队中队建设标准

(2007年4月修订)

为把公安消防部队基层中队建设成为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坚强战斗集体,依据《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一)党支部坚强有力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指示,政令警令畅通。

2、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组织健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十六字”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议事程序规范,决策科学、民主。

3、班子团结,务实创新,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领导中队全面建设的能力和带领官兵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的能力强。

4、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有力。按标准、计划、程序发展党员,党员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干部表率作用好,按编配备,主官能力强,保持相对稳定。干部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

5、深入开展“双创双争”(争创先进基层党支部、争创先进中队,争当优秀基层干部、争当优秀士兵)活动,争先创优氛围浓厚。

6、对团支部、武警委员会领导有力,使其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作用明显。

(二)思想政治教育扎实

7、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及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心理知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大力培育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官兵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纯洁,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牢固。

8、教育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实。教育安排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形式灵活多样,针对性、实效性强。远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得到充分运用。

9、政治指导员会搞思想调查、会计划安排教育、会备课讲课、会利用现代传媒开展教育。其他干部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三)经常性思想工作到位

10、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健全,作用发挥好。“双四一”(干部“四个知道一个跟上”,战士“四个报告一个依靠”)和“三互”(互帮、互学、互教)活动深入有效。

11、经常性思想工作制度落实。经常性分析官兵现实思想问题,及时发现、准确掌握、正确处理。开展群众性谈心活动,做好心理疏导和个别人员思想转化工作。执勤训练中的思想工作及时有效。

12、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紧密结合。严格落实官兵休假、体检等制度,干部福利待遇高于支队机关同职级干部,士官福利待遇按中队干部标准合理确定比例。帮助官兵妥善处理涉法问题,维护官兵合法权益。

(四)宣传文化工作活跃

13、俱乐部建设达标,组织健全,设施完善,制度落实,骨干作用发挥好。

14、文体活动经常,月有计划,周有安排,做到“队列集会有歌声,周末假日有活动,重大节日有晚会,体育每月有比赛”,内容丰富多彩、健康向上、贴近实际、富有特色。

15、开展科学文化学习和岗位成才活动。积极组织官兵参加学历教育,干部达到本科(含在读)以上文化程度,士官30%以上达到大专(含在读)以上文化程度。依托驻地教育资源,开展“两用人才”培养和文化学习活动,士官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能。

16、利用橱窗、板报、网络和新闻媒体宣传部队建设成果和好人好事。设兼职宣传报道员,随警出动,及时记录和宣传灭火救援情况。消防站开放和深入辖区单位、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五)警政警民关系融洽

17、积极开展拥政爱民和警民共建活动。官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公民道德规范,热爱人民群众,文明执勤,正确处理警民纠纷,无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执勤战斗和业务训练

(一)战备工作落实

18、战备值班、交接班、战备教育、等级战备等制度执行严格,官兵岗位职责熟悉、在岗在位,战备状态良好。

19、各类灾害预案熟悉掌握。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准确、规范、完整,修订及时。

20、执勤备战、业务训练、灭火救援资料档案齐全,及时更新,专人负责。

(二)业务训练工作扎实

21、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大纲》,周有训练安排、月有训练计划和考核,系统开展体能、技能、装备操作应用、“六熟悉”、战术科目训练和实战演练,参训率不低于90%,各项训练成绩合格率95%以上、优秀率70%以上。建立官兵业务训

练档案。

22、深入开展“六熟悉”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年度训练时间的30%。参与指导重点单位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重点单位消防验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六熟悉”、预案制定和实地演练以及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及时向大队或支队反馈。

23、强化实战演练,每年对所有预案实地熟悉不少于一次,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演练不少于一次,夜间和火灾多发时段的实战演练不低于演练总数的30%。

24、干部熟悉灭火救援预案和灾害事故处置指挥程序及方法,具备灭火救援指挥员岗

位资格和本级指挥能力,符合相应条件的干部具备初级消防专业技术资格;士兵熟悉装备性能、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及救生方法。干部、战斗班长达到“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教练员要求。

25、训练场地、设施符合标准,各种训练器材满足训练需要。特勤中队建有烟热训练室、化工装置、交通事故、建筑物坍塌等模拟训练设施(建有模拟训练基地的城市,特勤中队可适当调整标准)。

(三)灭火救援能力强

26、接处警准确迅速,警力调派及时合理,原始接处警信息记录清晰完整。出动时间符合规定,赶赴现场安全、准确、迅速。

27、灭火救援行动快速准确、指挥科学。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严格贯彻执行《执勤战斗条令》、《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和《灭火救援行动安全要则》,现场侦察判断准确,战斗展开迅速,力量部署正确,处置程序规范,救人措施迅速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火场供水合理,无严重失误。灭火救援后,清理现场彻底,移交手续规范,整理器材、维修装备及时,恢复执勤战备状态迅速。

28、设置火场文书,专门记录、搜集灭火救援文字和音像资料,内容完整准确。在出动归队后12小时内,及时将接警出动的信息录入全国火灾统计管理系统。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战评规定》,战评及时、客观,典型案例分析深入。

29、大型活动有勤务预案,认真组织演练,执勤中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30、灭火救援现场物资、消防通信、器材装备维护、医疗救护、生活等战勤保障工作落实。执勤车辆配备医疗急救箱和常用急救药品。

三、行政管理

(一)日常管理正规

31、严格落实条令条例,保持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条令条例教育和训练,官兵警容严整、举止文明、遵纪守法、令行禁止,无违反“五条禁令”、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等问题。加强经常性管理,节假日、课余时间和外出人员管理严格,无失控漏管。建立具备安全监控和上级实时检查监督功能、覆盖重点部位的远程可视系统终端(可以远程教育培训系统为基础)。

32、科学统筹安排教育训练时间,除灭火救援、大型活动保卫和其他勤务活动外,原则上业务训练、政治教育按照7:3的比例安排(党团活动可在政治教育时间段中安排)。经支队或大队级单位批准,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可合理调整教育训练时间,相对集中使用。文化活动原则上安排在课余和周六时间。

(二)兵员管理严格

33、兵员使用合理,无擅自外借兵员,无非警务用兵。士官选取、等级评定符合规定,骨干作用发挥好,满编率、培训率、对口率达到97%以上,称职率达到100%。

(三)安全工作落实

34、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

队预防犯罪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安全工作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教育经常,制度落实。补兵退伍、转改士官、节假日、“八小时”以外等重点时期,车辆驾驶、训练、灭火救援等重要环节,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组织严密,防范措施到位。无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纪、无刑事案件和自杀事件。

(四)官兵关系密切

35、严格落实官兵关系“双六条”和干部带兵“十不准”。干部坚持“五同”,关心爱护士兵,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在士兵入党、考学、优秀士官保送入学、选取士官、技术培训等问题上,实行名额、标准和条件公开,严禁打骂体罚士兵、侵占士兵利益、收受士兵钱物。士兵尊重干部,服从领导和管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老兵关爱新兵,严禁打骂体罚新兵、侵占新兵利益。

(五)营区管理有序

36、营区布局合理,环境绿化、美化,清洁卫生,营区管理“十不准”规定落实。营区外观标识、车辆装备外观制式和营区标语、标牌等内部标识规范统一。门卫设置符合要求,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严格。

(六)内务设置统一

37、内务设置符合条令规定,整洁、规范,利于执勤,方便生活。

四、后勤保障

(一)后勤队伍精干

38、后勤人员编配合理,职责明确,业务熟悉。司务长、给养员、炊事员、卫生员、装备管理员经过专门培训。公勤人员聘用及管理规范。

(二)设施配套合理

39、工作、生活设施达到建设标准。合理设置食堂、储藏室、浴室、盥洗室、洗衣房、晒衣场、接待室、器材库、维修室等场所,设施齐全配套(经济欠发达地区中队可适当调整场所设置,但应满足工作、生活基本需要),落实新“五个一”(电子阅览室、视频教室、冷暖设备、烘干设备、健康档案)标准。官兵完成灭火救援任务后能吃上热饭、能洗上热水澡。干部、士官家属临时来队有住房。

(三)伙食管理良好

40、严格落实《武警部队伙食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军人膳食营养素供给量、食物定量和伙食费标准。伙食费使用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账目定期公布,结余控制在规定供应标准1至2个月的总量之内,干部、士官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科学调剂伙食,实行分餐或自助餐,尊重少数民族官兵生活习惯。炊事设施设备和消毒设备齐全,主副食品采购制度落实,制作、存放符合卫生要求,无食物中毒。

(四)财务管理严格(有独立财务管理职能的中队)

41、财务制度落实,执行标准严格,账户开立符合规定。大项经费开支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各项经费收支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开支有计划,范围符合规定,审批程序规范,由结(核)算中心审核报销。账目日清月结,账实相符,现金收支手续严密,库存现金不超过限额。无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私借公款等违法违纪问题。财务人员交接手续完备。

(五)物资管理规范

42、物资管理责任制落实,营房营具计价挂账,账物相符,维修保养及时。房屋无私自改建或租借。物资分类存放有序。被装发放及时、准确。捐赠物资入账及时,使用合理。

(六)卫生防病防疫工作落实

43、卫生防病教育经常,防治措施落实,官兵医疗有保障。设置医疗药品柜(包),有条件的设卫生室。官兵每年、炊事员每半年体检一次,消防员个人健康达标。有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落实,无传染病流行。无计划外生育。

五、装备建设

(一)装备配备齐全

44、执勤车辆装备配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教育、管理、宣传等器材装备达到配备标准。严禁采购、配备不符合市场准入规则的消防车辆装备,严禁违规使用改装消防车。

(二)装备管理规范

45、装备器材管理制度落实,档案齐全。按技术要求存放、维护和保养,无丢失、损坏、锈蚀、霉烂,状态良好。执勤训练器材分库保管,专人管理,出入库手续完备,账物相符。

46、爱装管装教育培训经常,干部熟悉装备基本性能、数质量情况和日常管理要求,

装备管理员掌握库存器材的基本性能和保管要求,执勤人员对分管装备会检查、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7、车辆牌证管理严格,无丢失、外借和串挂现象。

六、信息化建设

48、网络基础设施完善。与大队或支队联网,有效带宽达到2M以上。各类信息系统运行正常。远程教育终端设备齐全。干部每人配备一台电脑,战士每3人至少配备一台电脑。

49、干部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各类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工作。士兵掌握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和技能。

50、各类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及时、准确、完整,落实专人负责,并能有效利用信息引导灭火救援、训练等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大队(消防科)建设标准

(2007年4月修订)

为把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大队(消防科)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管理规范、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坚强战斗集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部队建设和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指示坚决,政令警令畅通。

2、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党组织健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十六字”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议事程序规范,决策科学、民主。班子团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领导部队全面建设的能力和带领官兵完成消防监督、灭火救援任务的能力强。

3、干部按编制配备,能力素质强。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具备消防监督岗位资格和本科(含在读)以上文化程度,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主官全面、准确掌握辖区消防工作和本单位建设情况,统筹协调和抓落实的工作能力强,同时具备灭火救援指挥员岗位资格。

4、政治教育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大力培育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官兵政治坚定、思想道德纯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

5、党风党纪教育经常,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和消防工程、产品招标中为个人和亲友牟取私利,收受钱物。严禁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消防中介服务等经营性活动。严禁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中收受贿赂。严禁在入党考学、立功受奖、技术培训、士官选取和晋级、优秀士官保送

入学中收受士兵钱物。

6、经常性分析官兵现实思想,大队领导掌握官兵基本情况,关心和解决实际问题,个别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实到位。

7、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大队(科)和争当优秀基层干部等活动,争先创优氛围浓厚。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和拥政爱民活动,内外关系融洽,社会形象良好。

8、对中队全面建设领导有力,所属中队达标。

二、消防监督执法

9、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岗位职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责任落实,消防执法人员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健全,严格执行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质量考评等规定,内部监督有力。

10、文明执法,服务热情周到。警务公开,办事项目、制度、程序和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业务受理、审批、答复符合法定时限。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办理及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无“冷、硬、横、推”,无不作为、乱作为。

11、以任务主导警力,落实消防监督错时工作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在火灾高发、防范薄弱、便民服务的时段和部位上。

12、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执行到位。法律文书规范,案卷材料齐全。无被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无承担国家赔偿案件,无被上级撤销的行政许可行为。

13、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和程序符合《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抽查的计划、频率、数量、重点确定合理。

14、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符合规定权限、范围、时限和程序,无漏检错检。

1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符合权限、时限和程序规定,依据和结论准确。对辖区内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纳入重点范围,严格执法监督。

16、火灾调查及时,程序合法。火灾原因、责任认定和损失核定证据充分、准确。依法办理失火案件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

17、落实对派出所的指导职责,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明确、合理。推动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机关对派出所及民警的责任目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内容。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制度落实。

18、按照《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消防监督执法档案建设和管理,做到内容完整、归档及时、查阅方便。

19、火灾统计准确、真实,火灾情况上报及时,无瞒报、漏报。火灾发生24小时内将火灾基本信息录入全国火灾统计管理系统,并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完善。

20、全面应用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实行内部网上监督执法审批,及时录入消防监督信息,建立消防监督基础数据库。

三、社会化消防工作

21、依法推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及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标准化管理。

22、定期研判火灾形势,及时向政府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措施。

23、及时提请政府组织编制、修订、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达到规定标准。

24、针对辖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改。利用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及时录入、管理、分析火灾隐患整治动态信息。《重大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落实,火灾隐患判定准确,整改期限确定合理,程序到位。重大隐患上报及时,举报、公示、挂牌、督办、销案等制度落实。

25、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未设立公安消防队的县级以上城市设立公安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按要求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

26、落实公安部社区和新农村警务战略,推动消防监督工作纳入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社区和驻村民警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落实。

27、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消防培训工作落实,培训效果好。

28、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消防新闻宣传、消防站开放、“119”宣传和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组织有力。对政府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老弱病残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学生等人员的消防宣传落实。在主流媒体有固定的消防宣传阵地。有专(兼)职消防宣传员。

29、加强防控火灾普及性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适用于居民建筑和小场所的点式火灾报警装置及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推动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推进社会单位联网工作,前移火灾预防关口。

30、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标准要求,法律文书规范,案卷材料齐全。

四、执勤战斗和训练

31、战备值班制度落实,值班干部在岗在位,职责熟悉。灭火救援预案制作规范,定期熟悉和演练,及时修订。执勤备战、业务训练、灭火救援等资料档案健全。

32、部署、指导中队业务训练工作,季度有计划、有考核。干部按规定参加训练,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大纲》标准。

33、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严格贯彻执行《执勤战斗条令》、《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和《灭火救援行动安全要则》,灭火救援战斗指挥决策科学,力量部署合

理,战术运用正确,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无严重失误。组织开展战评和典型战例剖析。

34、大型活动有勤务预案,认真组织演练,及时、妥善处置执勤中发现的问题。

35、指导中队结合“六熟悉”、预案制定和实地演练以及重大活动现场保卫,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向中队通报重点单位变化及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做好中队制定预案、开展“六熟悉”及实地演练的有关协调工作。

36、建立并落实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的联战联训制度,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五、行政管理

37、严格落实条令条例,服从命令,令行禁止,警容严整,举止文明。无违反“五条禁令”和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等问题。

38、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正规。干部管理严格,表率作用好。

39、科学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和教育训练时间。原则上每周政治教育、业务学习训练、党团活动时间分别不少于2个小时。

40、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预防犯罪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等规定,安全工作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教育经常,制度落实。节假日、“八小时”以外、外出人员和车辆管理严格。无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纪、无刑事案件和自杀事件。

41、营区布局合理,绿化美化,清洁卫生。营区管理“十不准”规定落实。外观标识规范,内务设置符合规定。

六、后勤保障

42、建立消防事业经费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人员、后勤保障社会化、执勤补助、地方性生活补助、高危行业补贴、官兵人身伤亡保险等经费纳入消防业务经费保障范围。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建设经费纳入地方政府建设项目库。

43、财务制度落实,执行标准严格。按规定设立账户,设兼职出纳。大项经费开支经党委(支部)集体研究。各项经费收支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票据使用规范,预算外经费收入符合规定。开支有计划,审批程序规范,由结(核)算中心审核报销。账目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无“账外账”、“小金库”,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无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私借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财务人员交接手续完备。

44、营房、设施满足工作生活需要。大中队干部和士官家属临时来队有住房。装备物资管理规范,营房营具计价挂账,账物相符,维修及时。房屋无私自改建或租借。社会捐赠物资入账及时,使用合理。

45、消防装备和消防监督、政治教育、通信指挥、新闻宣传等器材达到配备标准要求,管理、使用、维护职责明确,完整好用。车辆牌证管理严格,无丢失、外借和串挂等现象。

46、卫生防病防疫工作落实,官兵医疗有保障,每年体检一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疫情报告制度落实,无传染病流行。无计划外生育。

47、推行社会化保障工作。在炊事员、内勤等非执法执勤岗位实行社会招聘制;在车辆装备维修、战时饮食供应等方面与社会单位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等。

七、信息化建设

48、干部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各类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工作。有专(兼)职信息通信管理人员。

49、建立局域网,与支队和中队联网,有效带宽达到2M以上。业务受理窗口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具备开展网上业务受理和公布审批结果的技术条件。干部每人一台计算机。

50、按要求使用有关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坚持基础信息采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准确获取、录入各类消防基础信息,各类信息完整、鲜活。加强信息研判,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附:

《两个标准》修订说明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和充分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部局组织对《公安消防部队中队建设标准》和《公安消防部队大队(消防科)建设标准》(以下分别简称为中队建设标准和大队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就修订工作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部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依据《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部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指导意见》,结合形势任务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建设的方向、内容、标准和措施,着眼于从更高层次上完善基层建设标准体系,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修订的基本原则

这次修订,把握了几个重要原则,即: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既认真总结和吸收基层建设的新鲜经验,又注重回答和解决基层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认真分析近几年基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着重进行强调;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立足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标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和单位特点,提出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增添了部分新内容

1、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结合贯彻落实《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增加了部分新内容、新要求。如在中队建设标准第5、8、10、15条中,分别增加了开展“双创双争”和“双四一”及“三互”活动、“两用人才”培养、士官学历教育等内容,提出了开展远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新要求。在大队建设标准第2、3、5条中,分别对大队班子、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提出了新要求。

2、消防监督执法和监督管理改革方面。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大队建设标准第9条中,增加了落实监督执法三个规定、建立执法档案等内容。为适应现代火灾防控

的需要,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在大队建设标准第15、21、29条中,分别增加了查处违法违章建筑工程、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推行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等新内容、新要求。

3、执勤战斗和业务训练改革方面。按照勤务实战化的要求,对业务训练和灭火救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如中队建设标准第27、28、30条中,分别增加了灭火救援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火灾统计信息录入、战勤保障等内容;大队建设标准第36条中,新增了与各种社会救援力量建立联战联训制度的新要求。

4、警务勤务机制改革方面。根据新形势下建立现代消防警务机制的需求,结合基层实际,增加了警务勤务机制改革的有关内容。在中队建设标准第22、23条和大队建设标准第11、35条中,分别对落实“错时”工作制、实行“防消结合”勤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

5、行政管理方面。针对当前部队管理尤其是预防事故案件工作的严峻形势,在部队管理工作上增加了一些新措施、新要求。如大队建设标准第40条和中队建设标准第34条中,增加了落实安全工作四个规定、明确安全工作重点等内容。中队建设标准第31、33条中,分别增加了建立远程可视系统、加强士官“四率”建设等新内容。此外,为统一规范基层工作秩序,在大队建设标准第39条和中队建设标准第32条中,对基层教育、学习、训练和文化生活的时间安排进行了明确。

6、后勤保障和装备建设方面。按照保障标准化的要求,针对后勤保障和装备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如在大队建设标准第42、47条中,增加了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内容;在中队建设标准第39、43、44条中,分别增加了落实新“五个一”达标建设、消防员个人健康达标、岗位工作装备器材

达标和装备采购、使用要求等新内容。

7、信息化建设方面。为突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推进基层警务信息化建设,在大队建设标准和中队建设标准第48、49、50中,分别增加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采集与管理、信息化实战应用等新内容。

(二)完善了有关内容

1、更新了部分观点和内容。对原标准中与目前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部分观点和内容进行了更新,如在大队建设标准第5、28条中,分别对原标准“六个严禁”和消防宣传“四进”的提法进行了更新;在大队建设标准第4条和中队建设标准第7条中,更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在中队建设标准第19条中,对预案的类别重新进行了规范等。

2、细化了具体要求和指标。对原标准中比较原则性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提出了更具体的衡量尺度。如在大队建设标准第21、23、25条中,分别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出了更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在大队建设标准第49条和中队建设标准第48条中,对网络带宽、电脑配备等提出了更具体的指标等。

3、调整了部分指标和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标准中部分偏高或偏低的指标和任务进行了调整,增强了标准的可行性。如在原中队建设标准中提出的训练成绩合格率100%的指标,在原大队建设标准中提出的“干部和从事计算机的人员通过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要求,修订时考虑到实现的难度和有无必要性,分别降低了指标或予以删除;原中队建设标准中提出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中队至少设置学习室、图书室和综合游艺室”的要求偏低,在修订时予以删减;原大队、中队建设标准中提出的“干部达到专科以上学历”的要求,修订时考虑到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的紧迫性,提高了标准

等。

(三)调整了有关内容

1、在遵循原标准基本体例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本着精炼、准确的原则,修订时对部分章节、部分段落、部分文字进行了调整、修改。

2、考虑到特勤大队的性质和任务,在大队建设标准中删除了原标准中关于特勤大队的有关内容,特勤大队执行修订后的中队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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