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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2024-08-06 来源:欧得旅游网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切实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的安全检修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与维修动力部一起编制本部门的检维修计划和方案。 3.2 各部门负责对所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动力维修部负责制定设

备维护保养计划,并对各部门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3.3 安监部负责对检维修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4 .检查程序

4.1 检修原则和方针

坚持安全检修维护保养和计划检维修并重、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照能修不换,厉行节约,控制维修费用的原则。检修实行安全、

文明、优质、高效、节约的方针。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恢复或改善装备性能,达到长周期、满负荷、安全稳定运行的最佳技术经济效果。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421检维修前由检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2.2 安全检修项目中安全技术措施。 4.2.3 安全检维修交底: A、安全检维修项目内容; B、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U可能发生的事故及预防方法;

D、如检修部门对现场的有关安全事项不清楚,可请项目所属部门的安

全员或车间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

4.3 工器具准备和设备,管线的清理,置换

4.3.2 检修过程中使用的工、器件要事先配齐,配套工具要备好;进入

防爆车间,必须执行《进入防爆车间管理规定》要求,严禁携带或使用非防爆工具或通讯设备。

4.3.3 工器具要由检修负责人组织逐台、逐具地检查,做好登记。

4.3.4 器具的安全附件(如制动,负荷限制等),要灵敏好用。 4.3.5 检修用的绳索要逐条检查无破损或腐蚀。 4.3.6 必要时备好安全带、防毒面具、灭火器材。 4.3.7 溶剂设备设备、管线清洗与置换。

4.3.8 溶剂设备设备、管线在检修前,必须清洗置换,设备,管线内有

毒物质浓度不准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含量不准超过动火允许浓度。

4.3.9 内有可燃气体、强腐蚀介质或易燃物质的管线要和设备断开或按

规定加堵盲板。

4.3.10 现场的易燃物质要做好清理、清除。 4.4 设备交接或交底要在现场就地进行 4.4.2 检修设备的交接、交底。

4.4.3 设备所属车间的负责人要对交接、交底的设备负责。

4.4.4 检修单位的负责人要按检修的条件进行检查,条件不具备的设备,

不能接收。

4.4.5 设备符合动火要求的条件。 4.4.6 设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

4.4.7 检修完毕后双方仍需现场交接、交底。设备所在车间负责人要对

检修的设备进行检查。安全阀、压力表防火薄膜、静电接地等安全设施必须复位。

4.4.8 检修后安全设施没按要求复位。设备所属车间不能接收。

4.5 焊接作业 4.5.2 焊接的一般规定

Q)施焊人员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部制定《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

全操作规程(焊工)》。

(2)非焊接人员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3)施焊范围10米内的雨水或污水井、地沟、水封等处如有可能逸出易

燃易爆气体时,不准动火。

(4)雨天室外不准焊接作业,在潮湿的地沟、金属构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

时,要由检修部门派人监护,并有防止触电措施。

(5)电焊工作业时,不准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焊接作业的接地线与焊口之间的距离不准大于500毫米,且与焊

件有良好的接触。

(7)电焊机的零、接地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

线仪表保护套管以及设备上。

(8)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敲击焊渣壳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9)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先停机、切断电源,然后找电工处理。焊工不准擅

自修理电器故障。

(IO)焊接处下面不准有人或易燃易爆物质,电焊工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

身上、对切割时切掉的物件要采取措施、防止落下。

QI)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

Q2)禁止在受热后能分解出有害气体(物质)的漆层或衬里的容器内焊

接。

Q3)推刀闸开关时,身体要避开开关。 (14)在多人作业场所电焊,应设防护档板。 Q5)不准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16)在水泥地面(或木板)上切割物件时,中间要垫铁板。

Q7)检查气瓶是否漏气,不准用明火;减压阀冻结时要用温水适当加

热。不准用火烤。

(18)乙焕气、丙烷气带、氧气带要严密不漏,接头处要牢固。

Q9)手或手套及氧气表有油脂时,不准打开氧气瓶阀门。 (20)氧气表、乙焕、丙烷表必须灵敏好用。 4.5.3 对施焊机具的要求 4.5.3.1 对电焊机的要求:

(1)电焊机应放在干燥的地方,雨天要有防雨设施。 (2)电焊机的电源要有独立的电闸。

(3臊露的接头有安全屏护。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有接地(或接

零),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4)各电焊机之间、焊机与墙之间均应留有不小于1米的空道。 4.522对焊把线的要求:

(1)把线必须用橡胶电缆线且绝缘良好、不准破皮,否则必须用胶布缠

好。

(2)把线不准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上。 (3)把线不准沾油,如有油必须清理干净。 4.5.3对氧气瓶的要求

(1)氧气瓶不准靠近热源,不准接近油脂,夏季要防止日晒与明火的距

离不准小于10米。

(2)瓶中氧气不准用尽,应留有0.5kg∕cm2的余压。气瓶的安全附件要

完好。

(3防震圈不准破损,搬运时不准撞击,不准与可燃气体放在一起,电焊

线不准接触氧气瓶。

(4)氧气瓶有压使用时必须垂直捆绑摆放。

(5)氧气瓶与乙块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与动火点距离不得小于10

米。

454对乙焕、丙烷气瓶的要求

(1)乙焕、丙烷气瓶在作业、运输、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准高于40oCo (2)不准敲打、撞击、靠近火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3)瓶体、瓶阀完好,瓶阀冻结时不准用火烤,应以40。C以下的温

水暖化。

(4)运输时,乙焕、丙烷气瓶与氧气瓶不能混放在一起,乙焕、丙烷气

瓶不能倒放。瓶内气体不能用尽。

(5)乙焕、丙烷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高压电线或管线下面。

1.6 清理工作安全规定

1.6.1 清理工作要自上而下进行。

1.6.2 清理物品不准从高处往下抛掷,如有抛掷下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1.6.3 设备清理时,一定要清理干净,不准留有杂物。 1.6.4 用水清洗设备、地面时,水不准溅到电器设备上。 1.6.5 清理腐蚀性介质时,不准溅到其它设备上。 1.6.6 清理清洗设备的污水不准放入生活下水道。 1.7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1.7.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有特殊作业证,无证者不得作业。 1.7.2 吊5吨以上物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吊15吨以上,或不

足15吨,但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作业,要制定吊装方案,经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批准。

1.7.3 大型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划定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非施工人

员禁止入内。

474起重设备、机具、钢丝绳、链条、卡环、吊钩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电气路线要留够安全距离。

1.7.5 吊装作业时,遇到大雪、大雾、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

作业,阴暗场所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476、吊装现场作业人员登高2米以上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帽。 477、吊装作业时,应确定一人统一指挥,但在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现

场人员都可以发出停止作业信号和避让信号。

1.7.8 .利用房架、地面建筑物、架柱等进行吊装作业时,要充分了解物

体承受负荷的情况,并经设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查核算后方可进行。

1.7.9 、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容器、电线杆危险

厂房、轨道等物上拴吊绳或缆风绳。

4710、正式起吊前,必须经过试吊,离地面15—50厘米后停止

上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件可人禁止在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1.7.11 .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无论在停工或休

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7.12 、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

和滑轮。

4813、各种起重设备的安全吊装要保证灵敏可靠,在起吊中要严格执行〃

十不吊〃。

1.8 、电气作业

1.8.1 凡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持有电工〃

作业证〃者,无证者不可以进行电气作业。

482、在从事高压检修作业前,事先必须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办理〃

操作证〃方可进行作业。

1.8.3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办理停电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触及带电体。

484、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不论高低压)上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

电源开关把上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设有专人监护;除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85、电气设备检修时,在停电后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

后应在工作地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也可挂接地线)才可进行作业。

486、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应对所用的电气工具,器具进行认真检查,严

禁使用绝缘不符合要求的工、器具。

487、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最少有两人进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1.8.8 严禁带电检修作业,如因工作需要带电作业,事先必须经主管部

门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方可进行。

1.8.9 不论高压电气设备带电与否,不得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

要移开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下列安全距离(IOkV以下0.7m;20—

35kv为Im)。检修工作人员在带电附近作业,若小于以下安全距离必须停

电(IOkv以下0.35m;20—35kv为Im)。

1.8.10

对地下直埋或地沟电缆检修时,应避免触及附近电缆。

1.8.11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

行作业。

4.9.12、 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同塔、回线中进行线路检修

作业。

4813、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雷雨

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设施。

1.9 盲板的拆装

491、一般情况下拆装盲板,拆装人必须填写《盲板拆装记录》,一式三

份,一份交车间安全员,T分由拆装者保存,另一份在施工结束后由安全员交安全科现场检查人员。

1.9.2 特殊情况下盲板的拆装;

A、特殊情况下是指在系统带压并有物料的情况下拆装盲板。 B、特殊情况下拆装盲板时,拆装单位还要负责制订安全拆装措施,经

有关部门审查,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或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拆装后方可执行。

493、检修结束后,谁拆装的盲板,就由谁负责装拆,车间安全员要按

填写的《盲板拆装记录》对照检查有否漏拆或漏装。

1.9.4 对盲板的要求

A、盲板按规定的样式、规格制做,各部门的盲板要有统一编号。 B、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不准用破裂时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盲

板,应用适宜的材料做垫片。

U必须保证盲板能承受运行系统或管线的工作压力。

495、盲板拆装安全

A、特殊情况下拆装盲板时,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场。 B、根据设备或管线内介质的性质,配备灭火或防毒器具。

C、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拆装盲板周围25米以内不准有明火,必

要时停止下风侧的其它工作。

1.10 、动火作业执行公司《动火许可程序》 1.11 旋转设备检修前必须执行《断电上锁挂牌制度》

1.12 登高作业或交叉作业做好防护或监护,作业前做好《安全技术交

底》或安全告知,签订交《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5 .检修项目负责人安全检查要求

5.1 检查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

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2 检查采取的技术措施:拉闸、断电(接地)、挂牌上锁、验电等措

施的安全可靠性。

5.3 检查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

装置,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5.4 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等,保证安全可靠。 5.5 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5.6 检修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7 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

板,也可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8 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5.9 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

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5.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11 夜间检修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的照明,电气设施、电压要符合相

关规定。

5.12 检修现场设备拆卸后敞开管口,防异物落入,要有严密牢固的封

堵安全措施。

5.13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

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遇到生产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该班长应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现场。待安全隐患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现场作业,同时上报车间主管和经理。

5.14 严禁随意变更作业内容或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15 检修前必须办理好相关安全手续,要求手续齐全、措施可靠,否则

检修人员拒绝检修。

5.16 维修时须科学文明,防止违规、盲目和不文明作业。

5.17 严格执行检维修方案,若检维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

求遇到问题,须向动力维修部和部门经理汇报,主管领导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5.18 只方员坏、拆除的栏杆、平台、格栅板需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

成后应恢复原样。

5.19 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见到符合安全要求,并从

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底部放料排渣阀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方可作业,要防止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栓全部拆开,在拆卸之前,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拆开,以防残压伤人。

5.20 检修现场做到整齐有序,交工验收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 .交工验收

6.1 设备检修完成后,须组织验收;并做到六不验收: A检修内容和项目不完工不验收。 B检修质量达不到标准不验收。

C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准确、不整洁,不验收。 D检修后现场卫生不合格不验收。 E安全设施恢复不好不验收。 F堵漏不彻底不验收。

6.2 交工资料须齐全、准确、整洁、完备,由检修部门交设备所在部

门,一并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7 .相关文件

7.1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7.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3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7.4 《作业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办法》 8 .记录

8.1 检修计划表

8.2 ≪()车间生产设施检修记录》 8.3 《()车间检修项目》

8.4 《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有限空间许可证》、《临时用电作

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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