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有关原理,进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的、迫在眉睫的工作。而这方面的工作在一些城市建设安全管理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也因此引发了许多重大安全事故纠纷。
一、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
建筑工地上的施工危险化学品及压力容器是第一类危险源。其次,人的不安全行为、料机工艺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为第二类危险源。建筑工地绝大部分危险源属第二类危险源。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类: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作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养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说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2〕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①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基
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等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员伤亡等意;
②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四口、五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网内积存建筑垃圾、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③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④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引发的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3〕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①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②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塌陷、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四周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③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导致翻船、倒
塌、爆炸等群死群伤意外。
〔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2〕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
〔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临建设施撤掉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
据相关数据统计,2006年上半年建设系统事故类型死亡人数所占总数比例分别是:高处坠落占39.5%,施工坍塌占22.6%,物体打击占14.3%,起重伤害占 8.1%,触电占5.9%,机械伤害占5%,其余类型占4.6% 。
发生在建筑工地上的安全事故,不但其施工、作业人员人身会受到伤亡,还有可能殃及四周的居民,甚至经过的行人。不规范的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往往因此要赔付重大的人员伤亡费。
此外,出现安全事故时,其施工设施、已建工程等的损毁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三、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整治措施
第一,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强化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常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状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强化教育,搞好传、帮、带,强化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
第三,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升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纳顶管技术等;
第四,制订和执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第五,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碰到状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
第六,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保证安全投入,形成
施工安全长效机制;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当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与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现场工人必须定期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例如: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等;
第七,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物品、设施设备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显然的警告标志;
第八,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马上采纳 〔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第九,建筑工地四周的居民亦应提升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进入建筑施工工地,市民也不要随便进入施工工地,有事要进入施工工地的,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进入施工工地后要带好安全帽,注意安全警示标记;此外,在建筑施工工地旁行走时要注意安全。
第十,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为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把关。某种程度上,企业风险也是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或许总是如此:越是脚步匆匆,它越是在不知不觉中逼近,等回过神来,它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企业成本管理中的头痛问题,甚至有时,它会给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专业的律师进驻工地,在为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各种合同把关的同时,亦可提防建筑工地上的安全隐患,制定具体的施工管理制度,将建筑工地上的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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