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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2022-07-25 来源:欧得旅游网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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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与扶养⼈之间订⽴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的“扶养⼈”是指法定继承⼈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承担遗赠⼈⽣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死后取得其遗产。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式并存,应⾸先执⾏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经签订,双⽅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前可以占有、使⽤,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灭失,扶养⼈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出的扶养费⽤。扶养⼈必须认真履⾏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法⼿段谋取被扶养⼈的财产,经被扶养⼈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不认真履⾏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经常处于⽣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期限⼀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反悔⽽使协议解除时,便发⽣两种法律后果:⼀是扶养⼈⽆正当理由不履⾏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付的扶养费⽤,⼀般也不予补偿。⼆是受扶养⼈⽆正当理由不履⾏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已⽀付的扶养费⽤。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与其⼦⼥、扶养⼈与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解除。遗赠⼈的⼦⼥对遗赠⼈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免除。同时,遗赠⼈的⼦⼥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在与遗赠⼈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收养的法律效⼒,因⽽对⾃⼰的⽗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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