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权限、责任及检查考虑办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 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666—1999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 797—2001 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 SD 292—19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安全[1994]227号 关于修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部分条款的通知》 3 总则 3.1 3.2 3.3
风力发电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风电安全生产网络,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标准规定,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必须予以制止。 工作人员对本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外来临时工作和培训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外来人员参观考察风电场,必须有专人陪同。 3.4
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
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3.5 4.1 4.2 4.3 4.4
4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经检查鉴定,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并适应高空作业。 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并掌握本标准的要求。
熟悉风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及基本结构,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及处理方法。掌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熟悉风机的操作规程(如启动、停机)
生产人员应认真学习风力发电技术,提高专业水平。风电场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员工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度要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者继续上岗。因故间断工作3个月以上者, 必修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过考试才能重新上岗工作。 4.5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方可随同参加指定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新聘人员应有3个月实习期,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实习期内不得独立工作。 4.6 4.7 4.8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任何人进入风电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宿舍除外) ,必须戴安全帽。
在风力发电机上工作时必须要穿戴工作服、安全衣,安全帽和手套。
安全帽和安全衣的穿戴方法 安全锁扣和安全绳穿戴方法 4.9 只有当在使用一些材料如油或脂时要仔细查看其使用的安全数据表并配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具。
4.10 风机停机后才允许从机舱后部(发电机上部)的出入口爬到机舱顶部工作,而且必须要穿戴安全衣、安全绳(全身式)。从机舱前部可以进入轮毂,检查叶轮。
4.11 在轮毂,传动轴或叶轮上进行维护工作时必须要锁定叶轮,刹车在制动状态。
4.12 任何时候攀爬塔架,一定要穿戴安全用具,如下:全身安全带,减震器(带挂钩的安全绳),和防滑锁扣。安全设备必须要符合下列标准。
安全设备标准 安全带
减震器 (安全绳和挂钩) 防滑锁扣
连接件 (绳,挂钩) 安全帽
EN 361 EN 355 EN353-1 EN354 EN397
DIN 7478 For14. A (to 6/95) DIN 32766 (to 6/95) DIN 32770 (to 6/95) DIN7471 (to 6/95) DIN 4840 (to 6/95)
4.13 在攀爬之前,必须非常熟悉运行指南和上述的安全设备。遵守安全设备的指南,并留意其失效日期。安全带在使用前必须要进行安全检测。防滑锁扣也必须能正确实现其功能。定期或半年在靠近地面位置进行悬挂试验,确保安全带正确穿戴。
4.14 攀爬风机塔架时, 一次只允许一个人攀爬安全梯,另一个人须等第一个人爬到平台并盖上盖板后攀爬。攀爬塔架时或在塔筒内工作时必须要戴安全帽。 4.15 每次通过平台后都要盖上盖板。到达安全梯顶部要将安全锁扣放置在顶部平台最接近的地方才可以解开安全绳。禁止在风雪天气、雷雨天气或安全梯结冰的情况下攀爬塔架。
4.16 每次在爬塔架时,要检查梯子、平台,机舱底板是否有油、脂或其他危险物质。为了安全须将杂质清洗干净。
4.17 为了能实现快速紧急救护,系统必须能够自由地进入,提升机应能升降。 4.18 在对风机进行任何操作维护工作时必须保证至少有两人在同一机组内。应携带手提电话或对讲机,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联络。
4.19 机舱内应配有一个急救箱,可用于稍轻伤势的处理。(或在现场配备一些药物) 4.20 未经允许不得触及带电部位及自行维护风机;带电电器维护必须断电。 6 风电机安装安全措施 6.1 风电机开始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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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工种。安装现场应成立安全监察机构,并设安全监督员。 6.2 风电机开始安装前,现场应公示各个施工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当地消防、救护、安检、
派出所等单位的联系方式。 6.3 风电机安装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规定,并报有关
部门审批。 6.4 风电机安装现场道路应平整、通畅,所有桥涵、道路能够保证各种施工车辆安全通行。 6.5 风电机安装场地应满足吊装需要,并应有足够的零部件存放场地。 6.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7 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警示性标牌、围栏等安全设施,并要求安全监督人员到场。 6.8 风电电力安装的吊装设备,应符合DL408、DL409、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4]227号《电
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 6.9 安装现场应准备常用的医药用品。 6.10 安装现场应配备对讲机。
6.11 风电机安装之前必须先完成风电机基础验收,并清理风电机基础。
6.12 吊装前吊装人员必须检查吊车各零部件,正确选择合格的吊具并检查其合格证书。 6.13 吊装前应认真检查风电机设备,防止物品坠落。
6.14 吊装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必须有安装工作经验,执行规定的指挥手势和信号。 6.15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负有重要责任。吊装前,吊装指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要共同制定吊装方案。吊装指挥应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
6.16 遇有大雾、雷雨天气、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员看不见指
挥人员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6.17 风机不能在风速>10./s的情况下进行安装。
6.18 在风速>12./s时不要在叶轮上工作,在风速>18/s时不要在机舱上工作。 6.19 雷电天气不要在机舱上工作。
6.20 在起吊过程中,不得调整吊具,不得在吊臂工作范围内停留。塔上协助安装指挥及工作
人员不得将头和手伸出塔筒之外。使用提升机吊运物品时,人员不要站在吊运物品的正下方。
6.21 在风机上工作时确保此期间塔架周围无人,在风机吊装现场不允许无关人员停留。 6.22 所有吊具调整应在地面进行。在吊绳被拉紧时,不得用手接触起吊部位,以免碰伤。 6.23 机舱、桨叶、叶轮起吊风速不能超过安全起吊数值,应有导向绳导向。安全起吊风速大
小应根据风电机设备安装技术要求决定。
6.23.1 起吊塔筒吊具必须齐全。起吊点要保持塔筒直立,后下端处于水平位置,并应有绳
导向。
6.23.2 起吊机舱时,起吊点应确保无误。在吊装中必须保证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在塔筒平
台协助指挥吊车司机起吊。起吊机舱必须配备对讲机。
6.23.3 起吊桨叶必须保证有足够起吊设备。应有两根导向绳,导向绳长度和强度应足够。
并且需要用专用吊具,加护板。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对讲机。保证现场有足够人员拉紧导向绳,保证起吊方向,避免触及其他物体。
6.24.1敷设电缆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缆支架是否牢固。
6.24.2新安装风电机在正式启动前应严格按照调试报告内容工作并作好记录。
6.24.3所有风电机试验,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试验之后应将风电机参数值调整到额定值。
6.24 风电机调试期间,应在控制盘、远程控制系统操作盘处挂禁止操做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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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攀登风机安全注意事项
7.1 维修风机时应打开塔架及机舱内的照明灯,开关位于主控柜的侧面。
(① 灯开关②220交流插座)
7.2 在停机操作后,应将计算机柜侧面的“维护/OK”开关扳到“维护”状态,断开遥控操作功
能。当离开风机时,记住将“维护/OK”开关扳到“OK”
维护OK
状态。 1 7.3 任何时侯在机组上工作都要保证至少有2人。
7.4 在攀登风机塔架时要带安全帽系安全衣(带)并把防坠
落安全锁扣安装在钢丝绳上,并要穿专用的工作鞋。 维护开关 7.5 把维修用的工具, 润滑油等放进工具包里,确保工具包
无破损。在攀登时把工具包挂在安全带上或者背好切记在攀登时不可掉下任何东西,不能放过重的东西。 7.6 在攀登塔架时,不要过急,要平稳攀登,若中途体力不支
可在中途平台休息后继续攀登。
7.7 在攀登塔架时顺便将每一层塔架平台盖板盖上,避免工具跌落伤人的可能性。
7.8 在进行攀登塔架时应让没有携带工具的工作人员先上,携带工具的工作人员后上,携带较
重工具的工作人员最后上。
7.9 使用提升机时,挂好并检查提升物品后,应远离不安全地带,方可让上方动作,同时塔下
工作人员要远离提升机吊物孔。升降提升机时,必须穿着安全衣保证自身安全,手不能触碰提升机链条。吊运零件、工具、应绑扎牢固,需要时宜加导向绳。如发生链条打结、缠绕或脱出链盒,必须先停止提升动作,整理好链条后,方可继续使用。使用完毕后,应断开电源。在使用提升机时不能超过提升机的额定起吊重量。
7.10 冬季或雨雪天气,清除梯子上及脚底的冰雪后,方可进入塔架。爬塔架时应时刻注意防
滑,个人要注意保暖,配备棉制手套。 8 风电机组安全运行
8.1 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8.1.1 风电机主断路器出线侧相序必须与并联电网相序一致,电压标称值相等,三相电
阻相等。
8.1.2 调向系统处于正常状态,风速仪和风向标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 8.1.3 制动和控制系统液压装置的油压和油位在规定范围内。 8.1.4 齿轮箱油位和油温在正常范围。 8.1.5 环境温度应在工作允许范围内。
8.1.6 首次投运的风机应该规定的风速范围内投运。
8.1.7 各项保护装置均在正确位置,且保护值均与批准设定的值相符。 8.1.8 控制电源处于接通位置。
8.1.9 控制计算机显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8.1.10 冬季,风机手动启动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现象。
8.1.11 在寒冷和潮湿地区,停止运行一个月以上的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检查绝缘,
合格后才允许启动。
8.1.12 经维修的风电机组在启动前,应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8.2 风电机组的启动、停机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风电机组应设置成自动方式。
如果需要手动方式,应按照DL/T666要求操作。如需要用远程终端操作启停风电机组,应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8.3 风电场应按照DL/T666要求,建立风电机定期巡视制度,并做好巡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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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运行人员对于监视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负有直接责任。运行人员应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防止事故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8.5 当风电场设备出现异常运行或发生事故时,当班值长应组织运行人员尽快排除异常,恢
复设备正常运行,处理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8.6 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事故原因未查清
前,运行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和防止损坏设备,特殊情况例外(如抢救人员生命)等。如需要立即进行抢修时,必须经风电场主管生产领导同意。
8.7 当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应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事故。接班
人员应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协助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由交接双方值长决定,是否继续交接班。 8.8 事故处理完毕后,当班值长应将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计算机记录,对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写出书面报告,向风电场主管生产领导汇报。
8.9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进行调查,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
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8.10 风电机控制系统参数及远程监控系统实行分级管理,未经授权不准越级操作。系统操作
员设在监控系统中心。系统操作员对于保证系统安全使用和运行负有直接责任。 8.11 风电场应设立气象站。气象数据要定期采集、分析、贮存。 8.12 风电场应建立风力发电技术档案,并做好技术档案保管工作。 8.13 并网运行风电场与调度之间应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系。
8.14 外来参观人员不得操作风电机,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风电机。
8.15 在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停留在风电机内或靠近风电机。风电机遭雷击后1h内不得接近风
电机。在空气潮湿时,风机叶片有时受潮发生沙沙杂音,这时不要接近风机,防止感应触电。 8.16 风电场要做到消防组织健全,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器材、设施完好,保管存放消防器
材符合消防规程要求并定期检验,风电机内应配备消防器材。
8.17 当风电机组发生火灾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
势蔓延;当火灾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该机组线路侧的断路器。 8.18 当风电机组发生过速飞车情况时,运行人员应立即使风机偏航侧风,然后切断其电源并通知相关人员远离风机。
9 风电机组维护检修安全措施
9.1 风电机检修人员应按照风机维护要求,定期对风电机巡视。进行风电机巡视、维护检修、
安装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设备检修,风电机定期维护和特殊项目的检修应填写工作票报告。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通知当班值长,并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面按本规程做好安全措施,并专人负责。所有维护检修工作都要按照有关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9.2 维护检修必须实行监护制。现场检修人员对安全作业负有直接责任,检修负责人负有监
督责任。
9.3 不得一个人在维护检修现场作业。转移工作位置时,应经过工作负责人许可。 9.4 登塔维护检修时,不得两个人在同一段塔筒内同时登塔。登塔应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
穿安全鞋。零配件及工具应单独放在工具袋内。工具袋应背在肩上或与安全绳相连。工作结束之后,所有平台窗口应关闭。 9.5 紧急停机按钮:
9.5.1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按动紧急停机按钮,风机将在最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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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内停止转动。
9.5.2紧急停机按钮的形状如右图:
机舱内的紧急停机按钮:位于顶舱控制柜面板左侧。 塔架内的紧急停机按钮:位于主控柜面板上。
9.6 在攀爬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梯架、安全带和安全绳,如果发现任何损坏,应在修复之后
方可攀爬。
9.7 检修人员如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不得登塔作业。
9.8 塔上作业时风电机必须停止运行。带有远程控制系统的风电机,登塔前应将远程控制
系统锁定并挂警示牌。
9.9 维护检修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
9.10 在风机机舱内工作时,根据当时的天气情况,可以将机舱盖打开,但在离开风机前要将
机舱盖合上
9.11 在机舱内工作时禁止吸烟 ,在工作结束之后要认真清理工作现场,不允许遗留弃物。 9.12 打开机舱盖前,机舱内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构件上,或安全带专用挂
钩上。安全带要与刚性物体联接不允许将安全带系在电缆等物体上,且要两人以上配合工作。
9.13 需断开主开关在机舱工作时必需在主开关把手上悬挂警告牌。 9.14 检查机舱外风速仪、风向标、叶片、轮毂等,应使用加长安全带。 9.15 机舱内的工作与塔架内工作需相互配合时应通过对讲机相互联系。
9.16 若机舱内某些工作需短时开机,工作人员应远离转动部分并放好工具包。
9.17 风速超过1214./s不得打开机舱盖,风速超过1414./s应关闭机舱盖,1814./s不允许
登机进行任何工作。
9.18 吊运零件、工具、应绑扎牢固,需要时宜加导向绳。在使用提升机时应使吊装的重量少
于提升机的额定起吊重量。
9.19 在手动偏航时,工作人员要与偏航马达、偏航大小齿保持一定的距离,工具、衣服、工
作人员要远离旋转和移动的部件。
9.20 在偏航闸轨上工作时,要保证偏航电机在刹车状态,并且这些刹车有足够的刹车力。 9.21 在传动链上工作时,尤其在叶轮主轴,齿轮箱,圆盘闸或发电机以及其它可能转动的部
件上工作时,必须要锁定叶轮。
9.22 在风机启动前应确保工作人员已全部离开机舱并到地面。 9.23 在顶舱完成工作后应有专人检查工具是否齐全,各个护罩是否牢固,顶舱维护旋钮在正
常位置,顶舱窗口盖板已经锁紧。
9.24 叶轮锁定:叶轮锁定位于齿轮箱体前左侧。当在叶轮上作业或维护高速闸时,必须使用
叶轮锁定装置。可调节锁定螺母使锁定装置的孔与主轴法兰孔对应,插入锁定销,使风机处于锁定状态。
9.25 进行风电机维护检修工作时,风电机零部件、检修工具必须传递,不得空中抛接。零部
件、工具必须摆放有序,检修结束后应清点。
9.26 塔上作业时,应挂警示标牌,并将控制箱上锁,检修结束后立即恢复。 9.27 电气系统有关的操作,进行维护工作时应注意:
9.27.1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未经允许或授权禁止对电气设施进行任何操作。 9.27.2 工作过程中应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在进行与电控系统相关的工作之前,
断开主空开以切断电源,并在门把手上挂警告牌。
警告牌 禁 止 合 闸 第 5 页 共 22 页 有 人 工 作
9.27.3 不允许带电作业:如果某项工作必须带电作业,只能使用特殊设计的并经批准
可使用的工具工作,并将裸露的导线作绝缘处理。
9.27.4 带电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手套、橡胶垫和绝缘鞋等安全防护措施。 9.28 若风机发生失火事故时必须按下紧急停机键、切断主控开关及变压器刀闸,进行力所能
及的灭火工作防止火势蔓延,同时拨打火警电话。当机组发生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该机组线路侧的断路器并组织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区。
9.29 如果发现风机叶轮结冰要使风机立刻停机待冰融化后再开机,同时不要过于靠近风机。 9.30 在电感、电容性设备上作业前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时,应将设备充分接地放电后方可进
行。
9.31 重要带电设备必须悬挂醒目警示牌。箱式变电站必须有门锁,门锁应至少有两把钥匙。
一把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
9.32 检修工作地点应有充足照明,升压站等重要现场应有事故照明。 9.33 进行风电机特殊维护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9.34 更换风电机零部件,应符合相应技术规范。
9.35 添加油品时必须与原油品型号相一致。更换油品时应通过试验,满足风电机技术要求。 9.36 雷雨天气不得检修风电机。
9.37 风电机在保修期内,检修人员对风电机更改应经过保修单位同意。
9.38 拆装叶轮、齿轮箱、主轴等大的风电机部件时,应制定安全措施,设专人指挥。 9.39 维护检修发电机前必须停电并验明三相确无电压。
9.40 维护检修后的偏航系统螺栓扭矩和功率消耗应符合标准值。
9.41 拆除制动装置应先切断液压、机械与电气连接。安装制动装置应最后连接液压、机械与
电气连接。
9.42 拆除能够造成叶轮失去制动的部件前,应首先锁定风轮。 9.43 检修液压系统前,必须用手动泄压阀对液压站泄压。
9.44 每半年对塔筒内安全钢丝绳、爬梯、工作平台、门防风挂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9.45 风电场电气设备应定期做预防性试验。 9.46 避雷系统应每年检测一次。
9.47 风电机组加热和冷却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 9.48 电气绝缘工具和登高安全工具应定期检验。 9.49 风电机安全试验要挂醒目警示性标牌。
9.50 风电机重要安全控制系统,要定期检测试验。检测试验只限于熟悉设备和操作的专责人
员操作。
9.51 风电机接地电阻每年测试一次,要考虑季节因素影响,保证不大于规定的接地电阻值。 9.52 远程控制系统通信信道测试每年进行一次。信噪比、传输电平、传输速率技术指标应达
到额定值。
9.53 箱式变压器在第一次上电,必须经过厂家、施工单位、风电场3方认可后方可上电运行。 9.54 箱式变压器高压侧上电必须要有操作票,由2人进行操作。 9.55 箱式变压器低压侧上电之前必须要通知所带机组内的人员。
9.56 箱式变压器检修维护,在低压侧以下操作,必须用验电器确定无电后,穿绝缘鞋、戴绝
缘手套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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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 箱式变压器高压侧检修,必须得到变电站操作完毕的通知,且用验电器确定无电后,穿
绝缘鞋、戴绝缘手套进行操作。 9.58 工作完成后注意事项 9.58.1清理检查工具。
9.58.2各开关复原。检查工作中的各项,如:解开的端子线是否上紧,短接线是否撤除,是否恢复了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等等。
9.58.3风机起动前,应告知每个在现场的工作人员,正常运行后离开现场。 9.58.4记录维护工作的内容。 10 焊接和使用割炬时的注意事项
10.1 在现场需要进行焊接、切割等容易引起火灾的作业,应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做好与其他
工作的协调工作。
10.2 进行电焊或使用割炬时,必须配备灭火器。 10.3 进行这些工作之前,把所有的集油盘倒干净,确保周围没有放置易燃材料(如纸、抹布、汽油瓶、棉制废品等) 10.4 如果需要的话,用防护板将电缆保护起来,以防火花损伤电缆。 10.5 清除作业范围内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将易燃易爆物品防护隔离。 10.6 确保灭火器有效,并放置在随手可及之处。 11 意外事故的处理程序 11.1 如果风机失火
立即紧急停机。 切断风机的电源。
进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同时拨打火警电话。 11.2 如果叶轮飞车
远离风机。
通过中央监控,手动将风机偏离主风向90°。 切断风机电源。 11.3 叶片结冰
如果叶轮结冰,风机应停止运行。叶轮在停止位置应保持一个叶片垂直朝下。 不要过于靠近风机。
等结冰完全融化后再开机。 12其它相关规定
12.1 生产现场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检
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2.2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
以防滑跌。
12.3 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如不能
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2.4 中控楼内应备有急救药箱,存放消过毒的包扎材料和必需的药品。
12.5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风电场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
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做其他工作。
12.6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
12.7 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12.8 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 ,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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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法兰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12.9 禁止在栏杆上、转动部件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12.10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 12.11 中控楼外墙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 12.12 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12.13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12.14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
不准移动。
12.15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
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12.16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地面上的绝缘
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12.17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
吸器。
12.18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
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12.19 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时应
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
12.20 发电厂油区的一切电气设施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
线。
12.21 油区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14. ,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 12.22 检修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
12.23 化验人员应穿工作服,化验室应有自来水,通风设备,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酸碱
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12.24 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不准超过烧杯的三分之二。配制稀酸时,禁止将水倒
入酸内。
12.25 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
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12.26 在风力超过5 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
12.27 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14.
为绝缘软导线。
12.28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
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叠高度不准超过1.514.。 12.29 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 12.30 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 12.31 氮气瓶应涂黑色,并用黄色标明“氮气”字样;
12.32 二氧化碳气瓶应涂铝白色并用黑色标明“二氧化碳”字样。
12.33 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
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14.。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12.34 凡在离地面214. 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
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14. 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12.35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 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
225kg, 试验时间为514.in。
12.36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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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12.37 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
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12.38 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木须嵌在支柱上,
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
12.39 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14.。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12.40 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由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2.41 环绳及绳索必须经过1.25 倍容许工作荷重的静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2.42 钢丝绳在切断前每边需要扎结的道数:麻心钢丝绳, 3道;钢心钢丝绳,4 道。 12.43 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12.44 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
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12.45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
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它用。
12.46 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
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12.47 清除钻床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必须先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使用
钻床不准戴手套。
12.48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12.49 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12.50 在卸油中,如油区上空遇雷击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12.51 不准把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相邻近的地方。 12.52 化验药品的使用和报废,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12.53 酸、碱罐的玻璃液位管,应装金属防护罩。 12.54 氩弧焊所用的铈、钍、钨极应放在铅制盒内。
12.55 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
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12.56 在工作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员的同
意。
12.57 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应经过设计和验收。
12.58 悬吊式脚手架和吊篮所用的钢丝绳及大绳的直径,应根据计算决定。吊物的安全系数
不小于6 ,吊人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4。
12.59 斜道坡度如大于1 比3 ,板面应架成台阶,每阶的高度以15c14. 为宜。
12.60 斜道的宽度,如系单方向通行,不应小于114. ,如系双向通行不应小于1.514.。 12.61 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12.62 软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软梯应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
12.63 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设围栏,并在通向拆除地区的路口悬挂警告牌。拆除高层脚
手架时应设专人监护。
12.64 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12.65 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12.66 禁止在起重机吊着的重物下边停留或通过。
12.67 每个装有药品的瓶子上均应贴上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存放。 12.68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掘土石,防止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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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 在基坑、井坑、地槽边缘堆置土方时,且堆置土方的高度不准超过1.514. 。
12.70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
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
12.71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12.72 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
1211 灭火器灭火;
12.73 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 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
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 12.74 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12.75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 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
以防碎片打伤旁人。
12.76 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
12.77 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风动工具。 12.78 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在工作时脱落,工作部件停止转
动前不准拆换。
12.79 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须待喷火嘴冷却泄压后再进行。 12.80 运行班长必须在得到值长许可并做好安全措施之后才可允许检修人员进行工作。 12.81 所有转动机械在开始检修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按要求检查防止转动的措施。 12.82 在沟道或井下进行工作时,地面上须有一人担任监护,进入沟道或井下的工作人员须
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绑在地面牢固物体上由监护人经常监视。
12.83 浓酸倾撒在室内时,应先用碱中和,再用水冲洗或先用泥土吸收扫除后再用水冲洗。 12.84 开启苛性碱桶及溶解苛性碱均须戴橡胶手套、口罩和眼镜并使用专用工具。 12.85 当浓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以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
洗。
12.86 当强碱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
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应立即送医务所急救。
12.87 当浓酸溅到衣服上时应先用水冲洗,然后用2%稀碱液中和最后再用水清洗。
12.88 氯气室屋顶应设有足够的淋水设施(水门应装在室外)和排气风扇,加液氯工作应由两
人进行。
12.89 在用酒精擦洗加氯机零件时应严禁烟火。
12.90 加氯机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由专人对所有接头逐个检查,防止漏装错装并用氨水检漏。 12.91 水银仪表修理场所的墙壁须涂刷油漆,油漆的高度应占墙壁高度的2/3。 12.92 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12.93 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的外壳以及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12.94 电焊工在合上或拉开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另一只手不得按在电焊机的外壳上。 12.95 电焊工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
12.96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14. 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
作,也不准吸烟。
12.97 扑灭电石火灾应用干砂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准用水灭火。
12.98 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及焊接工作场所至少1014. 发生器附近严禁吸烟以免发生爆炸。 12.99 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kPa 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12.100 焊枪在点火前应检查其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嘴子有无堵塞现象。
12.101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14. 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
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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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 脚手架接近带电体时应做好防止触电的措施。
12.103 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 12.104 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每天使用前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挂钩并对一切绳索进行检查。 12.105 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12.106 在软梯上只准一个人工作,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戴
安全帽,带工具袋。
12.107 用来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每六个月作一次定期试验,是
以静荷重225kg 悬吊514.in 如有损坏或变形则不许使用。
12.108 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用。
12.109 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
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12.110 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须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
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12.111 各式起重机的齿轮转轴对轮等露出的转动部分均应安设保护装置。 12.112 电动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以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地予以接地。
12.113 汽车和畜力车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制定的交通规则,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非驾驶
人员一律不准开车。
12.114 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
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
13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13.1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14.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14.14.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14.14.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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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3.2安全带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
(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 \"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 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14.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8)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9)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13.3防护服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为白色,其他工种的工作服没有颜色的限制。防护服有以下几类:(1)全身防护型工作服;(2)防毒工作服;(3)耐酸工作服;(4)耐火工作服;(5)隔热工作服;(6)通气冷却工作服;(7)通水冷却工作服;(8)防射线工作服;(9)劳动防护雨衣;(10)普通工作服。
作业人员防护服的穿着要求是:
(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2)操作转动机械时,袖口必须扎紧;(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特殊作业防护服;(4)焊工工作服应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13.4防护眼镜
物质的颗粒和碎屑、火花和热流、耀眼的光线和烟雾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这样,在时就必须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选择和使用防护眼镜。
(1)防打击的护目眼镜有三种:
①硬质玻璃片护目镜;②胶质粘合玻琉护目镜(受冲击、击打破碎时呈龟裂状,不飞溅);③钢丝网护目镜。它们能防止金属碎片或屑、砂尘、石屑、混凝土屑等飞溅物对眼部的打击。金属切削作业、混凝土凿毛作业、手提砂轮机作业等适合于佩戴这种平光护目镜。
(2)防紫外线和强光用的防紫外线护目镜和防辐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辐射线面罩应由不导电材料制作,观察窗、滤光片、保护片尺寸吻合,无缝隙。护目镜的颜色是混合色,以蓝、绿、灰色的为好。
(3)防有害液体的护目镜简易主要用于防止酸、碱等液体及其他危险注入体与化学药品所引起对眼的伤害。一般镜片用普通玻璃制作,镜架用非金属耐腐蚀材料制成。
(4)在镜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属铅面制成的铅制玻璃片的护目镜,主要是为了防止X射线对眼部的伤害。
(5)防灰尘、烟雾及各种有轻微毒性或刺激性较弱的有毒气体的防护镜必须密封、遮边无通风孔,与面部接触严密,镜架要耐酸、耐碱。 13.4 防护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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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鞋的种类比较多,如皮安全鞋、防静电胶底鞋、胶面防砸安全鞋、绝缘皮鞋、低压绝缘胶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高温防护鞋、防刺穿鞋、焊接防护鞋等。应根据作业场所和内容的不同选择使用。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对绝缘鞋的要求有:
(1)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2)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3)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 13.5 防护手套
施工现场上人的一切作业,大部分都是由双手操作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手经常处在危险之中。对手的安全防护主要靠手套。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但是对于需要精细调节的作业。戴用防护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对于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挤危险的部位操作人员,若使用手套,则有被机械缠住或夹住的危险。所以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严格禁止使用防护手套。电建施工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1)劳动保护手套。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济作业时戴的手套。(5)焊工手套。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14、紧急救护法 14.1 通则
14.1.1 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与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联系救治。急救成功的关键是动作快,操作正确。任何拖延和操作错误都会导致伤员伤情加重或死亡。
14.1.2 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伤员意识不清、瞳孔扩大无反应、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和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心脏停止跳动后,只有分秒必争地迅速抢救,救活的可能才较大。
14.1.3 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定期接受培训,学会紧急救护法,会正确解脱电源,会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或中毒等。
14.1.4 生产现场和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4.2 触电急救
14.2.1 触电急救应分秒必争,一经明确心跳、呼吸停止的,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联系,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更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或脉搏的表现,擅自判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只有医生有权做出伤员死亡的诊断。与医务人员接替时,应提醒医务人员在触电者转移到医院的过程中不得间断抢救。
14.2.2 迅速脱离电源
14.2.2.1 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重。 14.2.2.2 脱离电源,就是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所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开。在脱离电源过程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
14.2.2.3 低压触电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但应注意到拉线开关或墙壁开关等只控制一根线的开关,有可能因安装问题只能切断中性线而没有断开电源的相线。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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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皮带、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5)若触电发生在低压带电的架空线路上或配电台架、进户线上,对可立即切断电源的,则应迅速断开电源,救护者迅速登杆或登至可靠地方,并做好自身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用带有绝缘胶柄的钢丝钳、绝缘物体或干燥不导电物体等工具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4.2.2.4 高压触电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立即通知有关供电单位或用户停电。
(2)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开关或熔断器。 (3)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之前,应先将金属线的一端固定可靠接地,然后另一端系上重物抛掷,注意抛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者和其他人。另外,抛掷者抛出线后,要迅速离开接地的金属线814.以外或双腿并拢站立,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在抛掷短路线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14.2.2.5 脱离电源后救护者应注意的事项:
(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其他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而应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救护人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
(2)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止坠落的措施。即使触电者在平地,也要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救护者也应注意救护中自身的防坠落、摔伤措施。
(3)救护者在救护过程中特别是在杆上或高处抢救伤者时,要注意自身和被救者与附近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再次触及带电设备。电气设备、线路即使电源已断开,对未做安全措施挂上接地线的设备也应视作有电设备。救护人员登高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绝缘工具和牢固的绳索等。
(4)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14.2.2.6 现场就地急救:触电者脱离电源以后,现场救护人员应迅速对触电者的伤情进行判断,对症抢救。同时设法联系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的医生到现场接替救治。要根据触电伤员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急救方法。
(1)触电者神志清醒、有意识,心脏跳动,但呼吸急促、面色苍白,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此时不能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应将触电者抬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地方躺下,安静休息1~2h,让他慢慢恢复正常。天凉时要注意保温,并随时观察呼吸、脉搏变化。
(2)触电者神志不清,判断意识无,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时,应立即用仰头抬颏法,使气道开放,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此时切记不能对触电者施行心脏按压。如此时不及时用人工呼吸法抢救,触电者将会因缺氧过久而引起心跳停止。
(3)触电者神志丧失,判定意识无,心跳停止,但有极微弱的呼吸时,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法抢救。不能认为尚有微弱呼吸,只需做胸外按压,因为这种微弱呼吸已起不到人体需要的氧交换作用,如不及时人工呼吸即会发生死亡,若能立即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按压,就能抢救成功。
(4)触电者心跳、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不得延误或中断。
(5)触电者和雷击伤者心跳、呼吸停止,并伴有其他外伤时,应先迅速进行心肺复苏急救,然后再处理外伤。
(6)发现杆塔上或高处有人触电,要争取时间及早在杆塔上或高处开始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伤员扶卧在救护人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然后根据伤者的意识、呼吸及颈动脉搏动情况来进行前(1)~(5)项不同方式的急救。应提醒的是高处抢救触电者,迅速判断其意识和呼吸是否存在是十分重要的。若呼吸已停止,开放气道后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继续吹气1次;若颈动脉无搏动,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2次,促使心脏复跳。若需将伤员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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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地面抢救,应再口对口(鼻)吹气4次,然后立即用绳索参照图所示的下放方法,迅速放至地面,并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7)触电者衣服被电弧光引燃时,应迅速扑灭其身上的火源,着火者切忌跑动,方法可利用衣服、被子、湿毛巾等扑火,必要时可就地躺下翻滚,使火扑灭。 14.2.3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4.2.3.1 判断意识和通畅呼吸道: 14.2.3.1.1 判断伤员有无意识的方法:
(1)轻轻拍打伤员肩部,高声喊叫,“喂!你怎么啦?”,如图所示。
(2)如认识,可直呼喊其姓名。有意识,立即送医院。 (3)无反应时,立即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合谷穴约5s。
注意,以上3步动作应在10s以内完成,不可太长,伤员如出现眼球活动、四肢活动及疼痛感后,应即停止掐压穴位,拍打肩部不可用力太重,以防加重可能存在的骨折等损伤。
14.2.3.1.2 呼救:一旦初步确定伤员神志昏迷,应立即招呼周围的人前来协助抢救,哪怕周围无人,也应该大叫“来人啊!救命啊!”,如图所示。
注意,一定要呼叫其他人来帮忙,因为一个人作心肺复苏术不可能坚持较长时间,而且劳累后动作易走样。叫来的人除协助作心肺复苏外,还应立即打电话给救护站或呼叫受过救护训练的人前来帮忙。 14.2.3.2.3 将伤员旋转适当体位:正确的抢救体位是:仰卧位。患者头、颈、躯干平卧无扭曲,双手放于两侧躯干旁。
如伤员摔倒时面部向下,应在呼救同时小心将其转动,使伤员全身各部成一个整体。尤其要注意保护颈部,可以一手托住颈部,另一手扶着肩部,使伤员头、颈、胸平稳地直线转至仰卧,在坚实的平面上,四肢平放,如图所示。
注意,抢救者跪于伤员肩颈侧旁,将其手臂举过头,拉直双腿,注意保护颈部。解开伤员上衣,暴露胸部(或仅留内衣),冷天要注意使其保暖。
14.2.3.2 通畅气道:当发现触电者呼吸微弱或停止时,应立即通畅触电者的气道以促进触电者呼吸或便于抢救。通畅气道主要采用仰头举颏(颌)法。即一手置于前额使头部后仰,另一手的食指与中指置于下颌骨近下颏或下颌角处,抬起下颏(颌),如图和图所示。注意:严禁用枕头等物垫在伤员头下;手指不要压迫伤员颈前部、颏下软组织,以防压迫气道,颈部上抬时不要过度伸展,有假牙托者应取出。儿童颈部易弯曲,过度抬颈反而使气道闭塞,因此不要抬颈牵拉过甚。成人头部后仰程度应为90°,儿童头部后仰程度应为60°,婴儿头部后仰程度应为30°,颈椎有损伤的伤员应采用双下颌上提法。
14.2.3.3 判断呼吸:在通畅呼吸道之后,由于气道通畅可以明确判断呼吸是否存在。维持开放气道位置,用耳贴近伤员口鼻,头部侧向伤员胸部,眼睛观察其胸有无起伏;面部感觉伤员呼吸道有无气体排出;或耳听呼吸道有无气流通过的声音,如图所示。
注意:①保持气道开放位置;②观察5s左右时间;③有呼吸者,注意保持气道通畅;④无呼吸者,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⑤通畅呼吸道:部分伤员因口腔、鼻腔内异物(分泌物、血液、污泥等)导致气道阻塞时,应将触电者身体侧向一侧,迅速将异物用手指抠出;⑥不通畅而产生窒息,以致心跳减慢。可因呼吸道畅通后,随着气流冲出,呼吸恢复,而致心跳亦恢复。
14.2.3.4 判断伤员有无脉搏:在检查伤员的意识、呼吸、气道之后,应对伤员的脉搏进行检查,以判断伤员的心脏跳动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1)在开放气道的位置下进行(首次人工呼吸后)。
(2)一手置于伤员前额,使头部保持后仰,另一手在靠近抢救者一侧触摸颈动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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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用食指及中指指尖先触及气管正中部位,男性可先触及喉结,然后向两侧滑移2~3c14.,在气管旁软组织处轻轻触摸颈动脉搏动,如图所示。
注意:①触摸颈动脉不能用力过大,以免推移颈动脉,妨碍触及;②不要同时触摸两侧颈动脉,造成头部供血中断;③不要压迫气管,造成呼吸道阻塞;④检查时间不要超过10s;⑤未触及搏动:心跳已停止,或触摸位置有错误;触及搏动:有脉搏、心跳,或触摸感觉错误(可能将自己手指的搏动感觉为伤员脉搏);⑥判断应综合审定:如无意识,无呼吸,瞳孔散大,面色紫绀或苍白,再加上触不到脉搏,可以判定心跳已经停止;⑦婴、幼儿因颈部肥胖,颈动脉不易触及,可检查肱动脉,肱动脉位于上臂内侧腋窝和肘关节之间的中点,用食指和中指轻压在内侧,即可感觉到脉搏。
不同状态下电击伤患者的急救措施见表。 不同状态下电击伤患者的急救措施 神志 心跳 呼吸 对症救治措施 清醒 存在 存在 静卧、保暖、严密观察 昏迷 停止 存在 胸外心脏按压术 昏迷 存在 停止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昏迷 停止 停止 同时作胸外心脏按压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14.2.4 口对口(鼻)呼吸
当判断伤员确实不存在呼吸时,应即进行口对口(鼻)的人工呼吸,其具体方是:
(1)在保持呼吸通畅的位置下进行。用按于前额一手的拇指与食指,捏住伤员鼻孔(或鼻翼)下端,以防气体从口腔内经鼻孔逸出,施救者深吸一口气屏住并用自己的嘴唇包住(套住)伤员微张的嘴。
(2)用力快而深地向伤员口中吹(呵)气,同时仔细地观察伤员胸部有无起伏,如无起伏,说明气未吹进,如图所示。
(3)一次吹气完毕后,应即与伤员口部脱离,轻轻抬起头部,面向伤员胸部,吸入新鲜空气,以便作下一次人工呼吸。同时使伤员的口张开,捏鼻的手也可放松,以便伤员从鼻孔通气,观察伤员胸部向下恢复时,则有气流从伤员口腔排出,如图所示。
抢救一开始,应即向伤员先吹气两口,吹气有起伏者,人工呼吸有效;吹气无起伏者,则表示气道通畅不够,或鼻孔处漏气、或吹气不足、或气道有梗阻。
注意:①每次吹气量不要过大,大于120014.l会造成胃扩张;②吹气时不要按压胸部,如图所示;③儿童伤员需视年龄不同而异,其吹气量约为80014.l左右,以胸廓能上抬时为宜;④抢救一开始的首次吹气两次,每次时间约1~1.5s;⑤有脉搏无呼吸的伤员,则每5s吹一口气,每分钟吹气12次;⑥口对鼻的人工呼吸,适用于有严重的下颁及嘴唇外伤,牙关紧闭,下颌骨骨折等情况的伤员,难以采用口对口吹气法;⑦婴、幼儿急救操作时要注意,因婴、幼儿韧带、肌肉松弛,故头不可过度后仰,以免气管受压,影响气道通畅,可用一手托颈,以保持气道平直;另一方面婴、幼儿口鼻开口均较小,位置又很靠近,抢救者可用口贴住婴幼儿口与鼻的开口处,施行口对口鼻呼吸。
14.2.5 人工循环(体外按压)
人工建立的循环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体外心脏按压(胸外按压),第二种是开胸直接压迫心脏(胸内按压)。在现场急救中,采用的是第一种方法,应牢记掌握。 14.2.5.1 按压部位:胸骨中1/3与下1/3交界处,如图所示。
14.2.5.2 伤员体位:伤员应仰卧于硬板床或地上。如为弹簧床,则应在伤员背部垫一硬板。硬板长度及宽度应足够大,以保证按压胸骨时,伤员身体不会移动。但不可因找寻垫板而延误开始按压的时间。 14.2.5.3 快速测定按压部位的方法:快速测定按压部位可分5个步骤,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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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触及伤员上腹部,以食指及中指沿伤员肋弓处向中间移滑,如图(a)所示。
(2)在两侧肋弓交点处寻找胸骨下切迹。以切迹作为定位标志。不要以剑突下定位如图(b)所示。 (3)然后将食指及中指两横指放在胸骨下切迹上方,食指上方的胸骨正中部即为按压区,如图(c)所示。
(4)以另一手的掌根部紧贴食指上方,放在按压区,如图(d)所示。
(5)再将定位之手取下,重叠将掌根放于另一手背上,两手手指交叉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如图(e)所示。
14.2.5.4 按压姿势:正确的按压姿势,如图所示。抢救者双臂绷直,双肩在伤员胸骨上方正中,靠自身重量垂直向下按压。
14.2.5.5 按压用力方式:
(1)按压应平稳,有节律地进行,不能间断。 (2)不能冲击式的猛压。
(3)下压及向上放松的时间应相等,如图所示。压按至最低点处,应有一明显的停顿。
(4)垂直用力向下,不要左右摆动。
(5)放松时定位的手掌根部不要离开胸骨定位点,但应尽量放松,务使胸骨不受任何压力。 14.2.5.6 按压频率:按压频率应保持在100次/14.in。
14.2.5.7 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例:按压与人工呼吸的比例关系通常是,单人为15∶2,双人复苏为5∶1,婴儿、儿童为5∶1。
14.2.5.8 按压深度:通常,成人伤员为3.8~5c14.,5~13岁伤员为3c14.,婴幼儿伤员为2c14.。 14.2.5.9 胸外心脏按压常见的错误:
(1)按压除掌根部贴在胸骨外,手指也压在胸壁上,这容易引起骨折(肋骨或肋软骨)。
(2)按压定位不正确,向下易使剑突受压折断而致肝破裂。向两侧易致肋骨或肋软骨骨折,导致气胸、血胸。
(3)按压用力不垂直,导致按压无效或肋软骨骨折,特别是摇摆式按压更易出现严重并发症,如图(a)所示。
(4)抢救者按压时肘部弯曲,因而用力不够,按压深度达不到3.8~5c14.,如图(b)所示。 (5)按压冲击式,猛压,其效果差,且易导致骨折。
(6)放松时抬手离开胸骨定位点,造成下次按压部位错误,引起骨折。 (7)放松时未能使胸部充分松弛,胸部仍承受压力,使血液难以回到心脏。 (8)按压速度不自主地加快或减慢,影响按压效果。
(9)双手掌不是重叠放置,而是交叉放置,如图(c)所示胸外心脏按压常见错误。 14.2.6 心肺复苏法
14.2.6.1 操作过程有以下步骤:
(1)首先判断昏倒的人有无意识。
(2)如无反应,立即呼救,叫“来人啊!救命啊!”等。 (3)迅速将伤员放置于仰卧位,并放在地上或硬板上。 (4)开放气道(仰头举颏或颌)。
(5)判断伤员有无呼吸(通过看、听和感觉来进行)。 (6)如无呼吸,立即口对口吹气两口。
(7)保持头后仰,另一手检查颈动脉有无搏动。
(8)如有脉搏,表明心脏尚未停跳,可仅做人工呼吸,每分钟12~16次。 (9)如无脉搏,立即在正确定位下在胸外按压位置进行心前区叩击1~2次。
(10)叩击后再次判断有无脉搏,如有脉搏即表明心跳已经恢复,可仅做人工呼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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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无脉搏,立即在正确的位置进行胸外按压。
(12)每作15次按压,需作两次人工呼吸,然后再在胸部重新定位,再作胸外按压,如此反复进行,直到协助抢救者或专业医务人员赶来。按压频率为100次/14.in。
(13)开始114.in后检查一次脉搏、呼吸、瞳孔,以后每4~514.in检查一次,检查不超过5s,最好由协助抢救者检查。
(14)如有担架搬运伤员,应该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超过5s。 14.2.6.2 心肺复苏操作的时间要求:
O~5s:判断意识。
5~10s:呼救并放好伤员体位。
10~15s:开放气道,并观察呼吸是否存在。 15~20s:口对口呼吸两次。 20~30s:判断脉搏。
30~50s:进行胸外心脏按压15次,并再人工呼吸2次,以后连续反复进行。 以上程序尽可能在50s以内完成,最长不宜超过114.in。 14.2.6.3 双人复苏操作要求:
(1)两人应协调配合,吹气应在胸外按压的松弛时间内完成。 (2)按压频率为100次/14.in。
(3)按压与呼吸比例为5∶1,即5次心脏按压后,进行1次人工呼吸。
(4)为达到配合默契,可由按压者数口诀1,2,3,4,„,14吹,当吹气者听到“14”时,做好准备,听到“吹”后,即向伤员嘴里吹气,按压者继而重数口诀1,2,3,4,„,14吹,如此周而复始循环进行。
(5)人工呼吸者除需通畅伤员呼吸道、吹气外,还应经常触摸其颈动脉和观察瞳孔等,如图所示。
14.2.6.4 心复苏法注意事项:
(1)吹气不能在向下按压心脏的同时进行。数口诀的速度应均衡,避免快慢不一。
(2)操作者应站在触电者侧面便于操作的位置,单人急救时应站立在触电者的肩部位置;双人急救时,吹气人应站在触电者的头部,按压心脏者应站在触电者胸部、与吹气者相对的一侧。
(3)人工呼吸者与心脏按压者可以互换位置,互换操作,但中断时间不超过5s。
(4)第二抢救者到现场后,应首先检查颈动脉搏动,然后再开始作人工呼吸。如心脏按压有效,则应触及到搏动,如不能触及,应观察心脏按压者的技术操作是否正确,必要时应增加按压深度及重新定位。
(5)可以由第三抢救者及更多的抢救人员轮换操作,以保持精力充沛、姿势正确。 14.2.7 心肺复苏的有效指标、转移和终止
14.2.7.1 心肺复苏的有效指标:心肺复苏术操作是否正确,主要靠平时严格训练,掌握正确的方法。而在急救中判断复苏是否有效,可以根据以下五方面综合考虑:
(1)瞳孔。复苏有效时,可见伤员瞳孔由大变小。如瞳孔由小变大、固定、角膜混浊,则说明复苏无效。
(2)面色(口唇)。复苏有效,可见伤员面色由紫绀转为红润,如若变为灰白,则说明复苏无效。 (3)颈动脉搏动。按压有效时,每一次按压可以摸到一次搏动,如若停止按压,搏动亦消失,应继续进行心脏按压;如若停止按压后,脉搏仍然跳动,则说明伤员心跳已恢复。
(4)神志。复苏有效,可见伤员有眼球活动,睫毛反射与对光反射出现,甚至手脚开始抽动,肌张力增加。
(5)出现自主呼吸。伤员自主呼吸出现,并不意味可以停止人工呼吸。如果自主呼吸微弱,仍应坚持口对口呼吸。
14.2.7.2 转移和终止:
14.2.7.2.1 转移:在现场抢救时,应力争抢救时间,切勿为了方便或让伤员舒服去移动伤员,从而延误现场抢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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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心肺复苏应坚持不断地进行,抢救者不应频繁更换,即使送往医院途中也应继续进行。鼻导管给氧绝不能代替心肺复苏术。如需将伤员由现场移往室内,中断操作时间不得超过7s;通道狭窄、上下楼层、送上救护车等的操作中断不得超过30s。
将心跳、呼吸恢复的伤员用救护车送医院时,应在伤员背部放一块宽、阔适当的硬板,以备随时进行心肺复苏。将伤员送到医院而专业人员尚未接手前,仍应继续进行心肺复苏。
14.2.7.2.2 终止:何时终止心肺复苏是一个涉及到医疗、社会、道德等方面的问题。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心肺复苏,决定于医生,或医生组成的抢救组的首席医生,否则不得放弃抢救。高压或超高压电击的伤员心跳、呼吸停止,更不应随意放弃抢救。
14.2.7.3 电击伤伤员的心脏监护:被电击伤并经过心肺复苏抢救成功的电击伤员,都应让其充分休息,并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不少于48h的心脏监护。因为伤员在被电击过程中,由于电压、电流、频率的直接影响和组织损伤而产生的高钾血症,以及由于缺氧等因素,引起的心肌损害和心律失常,经过心肺复苏抢救,在心跳恢复后,有的伤员还可能会出现“继发性心脏跳停止”,故应进行心脏监护,以对心律失常和高钾血症的伤员及时予以治疗。
对前面详细介绍的各项操作,现场心肺复苏法应进行的抢救步骤可归纳如图所示。
14.2.8 抢救过程注蒽事项
14.2.8.1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l14.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问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14.2.8.2 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应持慎重态度。如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条件和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根据诊断结果决定是否采用。 14.3 创伤急救
14.3.1 创伤急救的基本要求
14.3.1.1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急救成功的条件是:动作快,操作正确,任何延迟和误操作均可加重伤情,并可导致死亡。
14.3.1.2 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14.3.1.3 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14.3.1.4 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14.3.1.5 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伤员搬运时的方法见图所示。
14.3.2 止血
14.3.2.1 伤口渗血: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14.3.2.2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14.3.2.3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如图所示,应先用柔软布片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再扎紧止血带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上肢每6014.in,下肢每8014.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14.in。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扎紧时间不宜超过4h。不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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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臂中1/3处和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
14.3.2.4 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14.3.2.5 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有胸腹内脏破裂出血。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躺平,抬高下肢,如图所示,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14.3.3 骨折急救
14.3.3.1 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如图所示,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14.3.3.2 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如图所示)使颈部固定不动。应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颏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14.3.3.3 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如图所示)。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14.3.3.4 骨折固定和注意事项:
14.3.3.4.1 骨折固定应先检查意识、呼吸、脉搏及处理严重出血;
14.3.3.4.2 骨折固定的夹板长度应能将骨折处的上下关节一同加以固定; 14.3.3.4.3 骨断端暴露时,不要拉动。 14.3.4 颅脑外伤
14.3.4.1 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14.3.4.2 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也不可用力擤鼻,排除鼻内液体,或将液体再吸入鼻内。
14.3.4.3 颅脑外伤时,病情可能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速送医院诊治。 14.3.5 烧伤急救
14.3.5.1 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14.3.5.2 强酸或碱灼伤应迅速脱去被溅染衣物,现场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要彻底,然后用适当的药物给予中和;冲洗时间不少于2014.in;被强酸烧伤应用5%碳酸氢钠(小苏打)溶液中和;被强碱烧伤应用O.5%~5%醋酸溶液或5%氯化铵或10%构椽酸液中和。 14.3.5.3 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灼伤部位不宜敷搽任何东西和药物。 14.3.5.4 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少量口服糖盐水。 14.3.6 冻伤急救
14.3.6.1 冻伤使肌肉僵直,严重者深及骨骼,在救护搬运过程中动作要轻柔,不要强使其肢体弯曲活动,以免加重损伤,应使用担架,将伤员平卧并抬至温暖室内救治。
14.3.6.2 将伤员身上潮湿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软的衣服覆盖,不得烤火或搓雪。 14.3.6.3 全身冻伤者呼吸和心跳有时十分微弱,不应误认为死亡,应努力抢救。 14.3.7 动物咬伤急救
14.3.7.1 毒蛇咬伤后,不要惊慌、奔跑、饮酒,以免加速蛇毒在人体内扩散。
14.3.7.1.1 咬伤大多在四肢,应迅速从伤口上端向下方反复挤出毒液,然后在伤口上方(近心端)用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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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扎紧,将伤肢固定,避免活动,以减少毒液的吸收。 14.3.7.1.2 有蛇药时可先服用,再送往医院救治。 14.3.7.2 犬咬伤:
14.3.7.2.1 犬咬伤后应立即用浓肥皂水冲洗伤口,同时用挤压法自上而下将残留伤口内唾液挤出,然后再用碘酒涂搽伤口。
14.3.7.2.2 少量出血时,不要急于止血,也不要包扎或缝合伤口。 14.3.7.2.3 尽量设法查明该犬是否为“疯狗”,对医院制订治疗计划有较大帮助。 14.3.8 溺水急救
14.3.8.1 发现有人溺水应设法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呼吸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曾受水中抢救训练者在水中即可抢救。
14.3.8.2 口对口人工呼吸因异物阻塞发生困难,而又无法用手指除去时,可用两手相叠,置于脐部稍上正中线上(远离剑突)迅速向上猛压数次,使异物退出,但也不用力太大。
14.3.8.3 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窒息缺氧。由于淡水在人体内能很快经循环吸收,而气管能容纳的水量很少,因此在抢救溺水者时不应“倒水”而延误抢救时间,更不应仅“倒水”而不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 14.3.9 高温中暑急救 14.3.9.1 烈日直射头部,环境温度过高,饮水过少或出汗过多等可以引起中暑现象,其症状一般为恶心、呕吐、胸闷、眩晕、嗜睡、虚脱,严重时抽搐、惊厥甚至昏迷。
14.3.9.2 应立即将病员从高温或日晒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温,并及时给员口服盐水。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14.3.10 有害气体中毒急救
14.3.10.1 气体中毒开始时有流泪、眼痛、呛咳、咽部干燥等症状,应引起警惕。稍重时会头痛、气促、胸闷、眩晕。严重时会引起惊厥昏迷。
14.3.10.2 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应带防毒面具。
14.3.10.3 已昏迷病员应保持气道通畅,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14.3.10.4 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院及早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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