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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来源:欧得旅游网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7.12.18

• 【字 号】毕府办函〔2017〕172号 • 【施行日期】2017.12.1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 正文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函〔2017〕17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为破解“三农”发展融资渠道单一、能力不足问题,加快搭建农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农业投资又好又快发展,决定组建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投公司”)。为确保各项组建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名称

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组建原则

(一)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以市属农口单位资产为主体进行组建,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在支农资金创新使用和投融资体制以及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导向作用,引领助推全市现代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三)坚持独立核算、自主经营、滚动发展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专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的国有公司,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坚持积极稳妥、科学管理、统筹推进的原则。农投公司应以现有农口部门的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后作为公司主要实物资产进行组建,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能,市农委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涉及政府安排及政策性补助项目,由市农委牵头组织投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三、公司定位

公司为以投融资和创新发展为主的实体企业,承担农、林、牧、渔等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合作开发力度;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引导下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围绕全市现代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要求,通过资源整合、资本运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龙头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提升全市农业及相关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性质、出资人及组建思路 (一)公司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出资人: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能。

(三)组建思路:由市级财政出资9000万元,同时依法按程序划转经重新评估入账的市级农口部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市农委、种子站、植保站、农业区划中心等市属农口部门土地房屋资产)。今后,根据发展需要,农投公司可下设多个控股和股份合作企业。

五、公司注册机构、纳税机构、注册资金及来源 (一)注册机构:毕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纳税机构:毕节市国家税务局、毕节市地方税务局。 (三)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七星关区。 (五)资金来源:

1.首期货币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并且逐年按此基数增大资本注入,连续投入5年。

2.根据发展需要,依法按程序逐步划转市农委、种子站、植保站、农业区划中心等市属农口部门土地房屋资产,将上属资产委托中介机构资产评估后出据结果(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资产注入。 六、主要职能职责

(一)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机制创新为动力,乡乡镇镇建农业园区为平台,培育经营主体为抓手,按照农业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原则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在市农委的统筹下,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通过“投、贷、保、基”等业务,有效解决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资金瓶颈,推动我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

(二)通过参股或控股,采取“有进有退、滚动发展”的方式,加快品牌培育、产业链延伸,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成立控股和股份合作企业,吸引社会资金、工商资本,推动农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农产品加工及流通等领域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条件成熟时筹建毕节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毕节市农村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促进农村资源要素流转;协商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集体经济股权、订单融资、供应链融资、存货质押、农业机械设备抵押等产品服务创新,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

(四)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领域,条件成熟时筹建毕节市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对马铃薯、商品蔬菜、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中药材、高山生态茶等优势产业加大投资力度。

(五)强化农投公司内部管理,确定公司所属企业重大经营方向,监督重大经营活动,牵头制定所属企业年度目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加强目标考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经营范围

(一)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运营。

(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运营,投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及农产品深加工。

(三)品牌培育、质量管理、市场营销。

(四)农业项目(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及相关产业经营管理。 (五)农产品流通、配送经营,农村产权交易,整体划转划入企业批准经营业务范围,监管部门批准业务经营范围。 八、组织机构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农投公司设立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1.董事会。设董事3名,其中,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其他外派监事2名、职工监事2名。

3.经理层。经理层由5人组成,其中,总经理1名(由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2名、总经济师1名、总会计师1名。 (二)党群组织建设

农投公司设立党委,党委委员共5名,其中,设党委书记1名(由董事长兼任),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为专职副书记,1名为总经理兼任,若总经理为非中共党员,则不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党委相应增设1名党委委员),其他党委委员2名(含纪委书记1名)。 农投公司设立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

农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职代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完善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工会主席由监事会主席兼任。

农投公司群团组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 (三)干部管理

农投公司参照正县级管理,市委提名的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总经理参照正县级管理,市委提名的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参照副县级管理。

农投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可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授权下,由农投公司董事会进行市场化选聘和任免(不对应参照管理的行政级别,

不在公司党委、董事会任职),若公司总经理为市场化选聘人员,市场化选聘的总经理则不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和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党委相应增设1名党委委员,国资监管机构相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1名公司副董事长。市场化选聘人员的选聘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公司法》规定由董事会任命。 (四)公司负责人任期及经营业绩考核

农投公司负责人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党群组织负责人任期按《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市委管理干部薪酬按照《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毕党发〔2016〕22号)执行。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人员薪酬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后在实施前报市政府备案。 (五)内设组织机构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公司职能和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 九、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丁雄军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李玉平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委、工商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国资办,市政府法制办、金融办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投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市农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市农投公司组建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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