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学位只限于2012年6月、12月毕业的考生,申报学位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不再授予学位。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可在本网首页“政策法规”栏内查询)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2009年以后获得者;英语、英语教育专业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二、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3月12日—3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16、17日正常上班)。
2、地点: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建设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沿辅路东行300米路南),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自考部(进大门南行150米路东,理科群6号楼北侧二楼C-212房间)。
3、乘车路线:由新火车站乘59路、付202路南焦客运站下车,西行300米即到。途径我校“石栾路南口”站牌公交车次:2环2路、快2环2路,快35路、69路、75路,53路、106路、50路。
三、申报时需要交验及上交的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正式表)
考生可提前下载填写“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评定表草表”(可在本网首页“政策法规”栏内查询)做好准备,来校后再填写正式申报表。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填写正式表格。
2、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
3、毕业论文(原件)一份,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4、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5、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专业、准考证号、姓名)。
7、提交本人基本信息。3月20日—3月25日务必登陆本网“自考学士学位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电子信息,并上传与上交照片同版的电子照片,此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审核备案,请仔细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四、评审费缴费方式
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5月10日—15日 登录本网查询缴费号,依据缴费号到省内任意建设银行营业点缴费,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
五、学位证书领取
时间:2013年7月20—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20、21日正常上班)。
地点:同申报地点。个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也可以代领,代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号。
六、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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