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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油品接卸违章操作操作和责任追究办法

2024-06-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加油站油品接卸违章操作操作和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篇:加油站油品接卸违章操作操作和责任追究办法

加油站油品接卸违章操作 及责任追究办法

为确保加油站油品接卸过程中的数质量和安全,防止发生数质量和安全事故,制定本办法。

一、油品接卸管理内容

第一条 车辆到站,卸油员认真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异常。第二条 严格落实《加油站卸油流程“十步法”程序检查表》的操作环节,不得有漏项。

第三条 对油品进行质量检查,出现油品异常或有水,加油站要拒卸,并上报县公司经理,县公司上报零售部和安全储运部。

第四条 油品数量发生短缺时,按照。公司数质量管理办法执行,禁止私自处理。

第五条 正常情况下接卸油罐的存油量必须在容积表的安全容量内。 第六条 收取罐车余油时,必须有效连接静电接地线。第七条 加油站“进油”核对单上要如实填写到站时间、离站时间,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 雷雨天气禁止卸油作业。

第九条 加油站接卸时发生混油、溢油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公司,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第十条 卸油过程中驾驶员和押运员因不按规程操作,不服从加油站管理,加油站要停止卸油并上报县公司经理。

二、违章处理和责任追究

加油站发生违章卸油操作行为,追究卸油员、站长直接责任,县公司经理管理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员工

卸油员第一次违章,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罚款并待岗,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2、站长

加油站单月内员工接卸2次违章或站长接卸发生1次规章行为,罚款500元,造成后果的,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3、县公司经理

对各级检查查出的违章接卸,县公司经理督促加油站整改,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加油站要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因县公司未督促整改,造成单月3座及以上加油站因违章被市公司处理的,县公司经理通报批评,扣发一个月效益工资。 第二篇:加油站接卸油操作规程

加油站接卸油操作规程 一.接卸准备

1、确认储油罐油品不足,提出进(购)油申请。

2、批复后,联系资质齐全、设施完好油罐车,前往中石化安徽安庆石油公司进(购)油。

3、站方派专人进行装油前罐车空罐检查,确认油罐内无其它物质,同时担负全程押运工作。

4、检查确认储油罐区完全符合接卸油品条件。二.接卸操作 1、油罐车进站后,接卸人员根据罐车所载油品品种引导罐车停到待卸油罐卸油口,接好静电接地线、操作前导除人体静电。

2、接卸人员会同驾驶员(或押运员)核对油品交运单,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3、接卸人员登上罐车用玻璃器皿取样品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站部汇报。

4、复核待卸油罐油品液位并通知与待卸油罐相连的加油机停止加油作业。

5、打开快速卸油口,接上卸油软管,另一头与罐车卸油口连接。 6、由驾驶员缓慢开启油罐车卸油阀,接卸人员检查管线是否正常,软管两端接头是否密封完好。

7、卸油过程中驾驶员、接卸人员都不得远离现场,同时接卸人员要密切关注油罐液位变化。

8、卸油完毕,接卸人员登上油罐车确认油品卸净。

9、关闭卸油阀,拆下卸油管,关好快速卸油口,用抹布擦干净卸油过程溅落在地面的油滴。

10、卸油完毕,静置时间达5min,收回静电接地线,引导油罐车离站。三.非正常情况处置

1、遇到强雷雨应暂停卸油。

2、卸油过程中有火灾等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卸油,让油罐车撤离至站外安全地带。

3、出现管线泄漏、阀门泄漏、收油罐内声音异常等情况,停止卸油流程。

第三篇:鸡西油库接卸国标3油品实施方案

鸡西油库接卸国标3油品实施方案

按照牡丹江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卸国际3汽油的整体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鸡西油库接卸油品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接卸存储过程中绝对的安全,进一步规范了岗位操作规程,确保了油品接卸存储的准确无误,提高了实际工作效率,结合鸡西油库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牡丹江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卸国际3汽油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指导,以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为重点,以有效实行作业过程中全方位的安全监管,提高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狠抓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过程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为措施,强化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工作的领导,鸡西油库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接卸油品、清罐、倒罐工作的组织、操作、衔接、监督检查、现场监护等各项工作。

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的领导小组: 组 长:孙国志 副组长:邵学忠、尚 影、潘屹全

成 员:宋 君、王 雨、张维喜、顾延辉、王鸿志、梁 波 三、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具体要求:

(一)、接卸国际3汽油油品要求: 鸡西油库现能储存国际3汽油800立方。

1、在作业时,认真贯彻执行鸡西油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接卸油操作规程。

2、代班领导对所接卸油品复核后,签发操作卡,方能操作。接卸班长接到作业票(证)后,做好工作前准备,着防静电服,佩带防爆对讲机,佩带安全帽,对照计量班长下达的作业票(证)作业,复核无误后,方可作业。(作业时严禁带手机或火种)

3、在作业时,操作人员熟悉岗位范围内生产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工艺流程。

4、在作业时,做好卸车作业工作的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混油、跑油、防自然灾害和防人身伤亡等防范工作。

5、在作业时,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做好相关记录。

6、在作业时,卸车人员必须听从代班领导的安排。

7、接卸油品过程中,认真执行巡视检查,对开启阀门必须进行符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代班领导。

8、在作业时,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安全帽,开启罐盖轻拿轻放,必须将罐口盖石棉被,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9、卸车必须保证5个人,代班领导必须参与卸车,否则禁止接卸,卸车人员、泵工必须监守岗位,不得离开卸车现场,接卸人员不得带病和饮酒后上岗。

10、卸车时不能干与卸车无关的工作,如果需要时必须经代班领导同意。

11、卸车完毕,收回栈桥扶梯,清理作业现场。

12、油品到库后,由泵工负责通知主任、代班领导、班长、化验员、计量员、接卸工。

13、接卸作业现场应必须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二)、清罐、倒罐作业要求:

1、在作业时,认真贯彻执行鸡西油库的清罐安全管理制度及清罐操作规程。

2、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带空气呼吸保护器进罐作业。 3、作业时,主管安全主任、安全监督、安全员、消防队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4、现场备用足够的消防器材。 5、作业时,放净管线存油,断开管线。 6、设置爬梯、安全带、铝桶、铝撮。 7、办理清罐作业票。 8、收整油罐余油,妥善处理。

9、清除余油后用防爆引风机排除油气,并分别对浮盘底部空间和浮盘顶部空间进行二次通风。

10、在确认罐内油气浓度已达到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5%以下时,方能入罐进行清罐作业。

11、清罐结束后,清罐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牡丹江物流配送中心领导对清罐工作质量进行验收。

四、本方案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由油库主任亲自部署和指挥,将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作为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管理制度,以确保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绝对安全。

2、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油库领导小组将组织和落实,认真部署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的各项工作,开展对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作业前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接卸油品、清罐、倒罐作业各个环节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确定责任人,领导小组将狠抓落实,确保本实施方案扎实有效。

鸡西油库

2009年12月3日

第四篇:责任追究办法

药品稽查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为更好实行依法行政,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切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执法责任,是指行政执法部门或其行政执法人员因行政违法、不当或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或行政责任。

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下列行为定为行政执法过错:

(一)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职责的行政失职行为;

(二)超越职务权限的行政越权行为;

(三)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不正当、不适当行使行政权力而违反法规所设定目的的行政滥用职权行为;

(四)作出没有合格事实依据(主要事实不清或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

(五)实施没有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

(六)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政侵权行为;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行为。

四、发生了过错行政行为的科室和当事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自我纠正,构成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侵害的,依据《国家赔偿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五、行政执法责任人应将行政执法过错及自我纠正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如实报告法制处,由法制室根据其引起的法律责任,提出行政执法责任人及执法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报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六、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方式: (一)诫勉教育或书面告诫;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五)暂扣行政执法证件,停止行政执法活动; (六)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追究方式。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五篇:加油站油罐车卸错油品应急预案

加油站油罐车卸错油品应急预案 一、应急物资:

消防器材:灭火器数量配置符合规范要求,完好有效. 回收工具:回收油品油罐车、计量桶、留样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加油站油罐车卸错油品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陈贤 副组长:陈贤 安全员:王侨宝 计量员:陈贤 现场安全员:王侨宝 现场人员:张所云 王侨宝 主要步骤:

1、当卸油时发生混油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关闭卸油闸阀,停止加油,立即向加油站油罐车卸错油品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副组长和安全员应立即停止该罐的营业.计量员应马上测量该罐的油品数量,并取样送检,组长向上级报告。

3、如果是高标号油品混入第标号油品时,加油站向零售部申请同意后变更为低标号销售。

4、低标号混入高标号油罐时,根据化验结果,如不符合高标号质

量要求,加油站应申请倒罐,做低标号销售。、不同油品混油应拉出站外送油库进行处理。

6、如不同品种油品混油时,加油站应提出清罐申请,按照清罐作业指导书参与清罐作业。

7.非本企业新闻发布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的采访和访问. 清水加油站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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