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防止如果产品失效,扩散范围增加和便于召回所有可疑产品 2范围 公司目前的所有产品从原材料、制造过程到成品和出货全过程控制。
3职责 3.1 3.2 3.3 3.4
采购部负责原材料、毛坯、配件等外购、外协过程的批次标识。 质检部负责在相关的检验试验记录上记录所检验的产品的批次标识。 各仓库负责物流过程的批次标识。 生产部负责生产制造过程的批次标识。
4工作流程 4.1
编号规则
BA 09JD5-P1
① 生产部计划员负责按照销售部下发的订单,根据不同的客户赋予唯一的“客户代 号”按照签收订单的时间顺序生成批次号
② 生产部计划员负责在《外协采购合同清单》 《车间生产计划》中标注
4.3 原材料、毛坯、外协、外购件的批次标识 4.3.1原材料、毛坯和外协、外购件的批次标识方法:
①直接进入公司的原材料:原材料仓管员以原材料从制造商处出厂的炉批号 (如果有) 或该批材料的《材质化验单》号进行登记,发出时转化为本公司的《外协采购合同清 单》上的批次号作为本批材料的批次标识;
③ 直接转入外协加工的材料:按O3的要求予以控制;
③公司提供材料交外协加工的毛坯件:由原材料仓管员按本公司的《外协采购合同清 单》上的批次号发外协厂分批加工,以该批次号做好批次标识,外协厂在送货时随货 提交该批次号。对于没有批次号的毛坯,计划员、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签收。
④ 外购的毛坯件:采购员尽可能的要求供应商提供炉批号以用于转换《外协采购合同
清单》上的批次号, 如供应商不能提供炉批号,则以该批零件在《外协采购合同清单》 上的批次号作为批次号。
®外购零配件:尽可能的要求供应商提供批次标号,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按O 4的要 求执行。
4.3.2 仓库管理员将已经确定的批次标识记录在产品《出入库单》上,报给质检部检验时, 质检部
应该在相应的记录上作记录。检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将该批产品入账,同时 在《产品标识卡》、账上注明该批产品的批次号。
4.3.3 当该批产品需要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在《工序流程卡》 、《出库单》以及账目上注 明出库
产品的批次号。
4.4 生产过程中产品批次的管理:
4.4.1 机加工:对于从仓库出库的产品在加工中应在《工序流程卡》和产品标识卡上保留 产品在出
库时给予的批次号,质检部检验员在质量记录上记录所检验产品的批次号。
4.4.2 产品加工完毕需要转入半成品仓库时:入库人员应将《工序流转卡》提交给仓库管 理员,仓
库管理员在入库单和账目上做好产品的批次号。
4.4.3 产品需要转入外协加工时:仓库管理员在相应的《出库单》和账目做好所出产品的 批次号,
同时要求外协厂在加工完毕后必须提供最初从公司出库时的批次号,如果供 应商提交的批次号错误或不能提供批次号,仓库管理员有权拒收该批产品。由采购部 或责任采购员负责与供应商协调。
4.4.4 产品需要电镀时:仓库管理员在相应的《出库单》和账目做好所出产品的批次号, 同时要求
外协厂在加工完毕后必须提供最初从公司出库时的批次号,同一种品种不同 批次号的产品, 不得在同一时间交给同一供应商加工, 以防止“混批”(其他工序外协 时参照此执行)。
4.5 成品的批次管理:
4.5.1 单个零件的成品批次管理:零件包装完毕,包装工将标有批次号的产品标识卡提交 给成品检
验员,成品检验员在《检验报告单》上注明所检验的产品的批次,然后将注 明了批次号的《检验报告单》提交给仓库,仓库员按照《检验报告单》上的批次号在 账目上注明。
4.5.2 产品的批次号必须在成品的出厂合格证上标注。
4.5.3 成品需要出库发货时,仓库管理员应在相应的账目上注明所发出产品的批次号,同
时销售发货人员应在《发货清单》上标注相应的批次号。
4.6 对于以上各个环节产生的尾数(数量为当初计划数所放的安全数量以内) ,原则上在 该批次发
货后允许转入下一批。原批号作废,采用新批号,但在账目或相关记录中需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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