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例相关的规定是,对于全体的股东,如果是⾸次进⾏出资的话,那么出资的⾦额⽐例是不能够低于注册资本的20%的。也是不能够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例有哪些规定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例有哪些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公司成⽴之⽇起两年内缴⾜;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民币三万元。法律、⾏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地使⽤权等可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4、对作为出资的⾮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
6、股东应当按期⾜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额存⼊有限责任公司在银⾏开设的账户;以⾮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7、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股东的⾸次出资经依法设⽴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件,申请设⽴登记;
9、有限责任公司成⽴后,发现作为设⽴公司出资的⾮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其差额;公司设⽴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0、有限责任公司成⽴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11、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期;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6、对于其后股权以及出资⽐例在法律上是没有相关的规定的,但是如果是对于⾸次出资的话,出资⾦额的⽐例是不能够低于注册资本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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