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述
xx年6月26日,墨西哥客户委托专业检验人员对我司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现对客户抽检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综述如下:
1、RA1990批1100.F状态,5.16x914x2438型号铝板产品,长度尺寸边最大可达12mm,报废量大;
2、RA19xx批1100F 12.7x914x2438型号铝板产品,板面极脏且有明道压坑;3、4.19mm型号铝板产品板面很多泪痕印、亮辊印(支撑辊印痕);4、2.11mm型号铝板产品板面汽油印痕矫直辊印痕、麻面明显;5、0.47mm型号铝板产品垛板不齐,边部出折印。
二、原因分析
1、综述以上产品质量问题,全部是明显已见的低级质量问题,尽管在质量管理规定上已经三令五申,要求有自检、复检、专检、包装前必捡,但由于质量管理松懈,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是发生此次产品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
2、部分主操或班长、质检人员没有经过必要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是发生以上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应对措施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错误,生产部在xx年6月27日下午召开了中层干部及车间管理人员质量分析报告会,大家都发表了意见,汇总如下:
1、强化在制品过程检验,不接受不良、不制造不良、不传递不良,严把成品终检关。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首料必检,中间抽检,尾料必检的原则;以各工序主操、班长自检为主,为本工序的第一责任人;下道工序主操或班长复
检为主,为本工序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质检员及车间主任抽检为辅,为第二责任人;成品包装前质检员必须进行专检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2、经检验合格后由质检员加盖产品合格章后,方可入库;凡不盖章入库者,本班班长或组长为产品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仓库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凡盖章入库质量不合格者,质检员为不合格产品的第一责任人,班长或组长为不合格产品的第二责任人;属批量事故的,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属重大质量事故的,生产部负连带责任。
3、生产部要求各车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质量管理检验规程,对职工加强培训,对需要注意的事项定期进行培训(每月一次),争取做到人人懂工艺,人人懂检验,人人懂规矩,只有这样全员参与,才是最终减少质量问题的最好办法。
四、事故总结
此次产品质量事故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是远远不能弥补的,同时也反映了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主操、班长、质检人员质量意识淡薄、麻痹大意、质量检验经验不足等因素给公司造成了名誉上和经济上不可挽回的的损失,在以后的质量管理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吸取本次产品质量事故的沉痛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责任心,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争取将公司的质量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杜绝类似产品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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