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第一条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产品质量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GB15203-__淀粉卫生标准、GB10146-__食用油卫生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食用油GB317-__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四条交货地点:柳州圣益仓库
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先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保证货源充足。
第六条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货品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路途发生的货品合理损耗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受损方购货金额的10%作为补偿。
第九条合同期限:自__年2月28日至__年9月28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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