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现住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 房屋室厅 间,租给乙方使用,租期暂定 年(月)。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 元。支付方式为 付。合计人民币元,先付后住,乙方必须提前一星期给付下次租金。
二、 甲方房内设施有 。甲方要求乙方预付押金 元,乙方承租期满后,房内设施无损坏,各种费用交清,预付押金如数退还,即 元。
三、中途乙方若不能继续承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有特殊需要中止出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赔偿一个月租金(即元)作为乙方损失补偿。
四、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原判交回房屋。若需要续租,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租金交纳的标准及期限,依照本合同执行,中途不得更改。
六、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调高房租,或以此理由不出租给乙方。
七、租金交纳后,乙方不愿承租,租金不退,仅退押金。甲方不愿出
租,一切(租金、押金)全部退还,并赔偿乙方损失(一个月房租,即 元)
八、如遇政策性拆迁,承租人无条件让房,不享受任何补贴。但由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退回多余房租及押金。临时或短时间(<30天)通知,须赔偿乙方损失(一个月房租,即元)
九、乙方逾期不搬出,不支付租金,不辞而别,三天后方可通过当地司法机关破门而入,后果乙方自负(包括但不限于:押金不退还)。
十、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损毁造成乙方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失,乙方必须赔偿。
十一、房屋内设施,如非乙方损坏,甲方必须无条件维修,或者支付相等的维修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钥匙 。 退房时如数归还。
十三、房屋内原有水表度,电表 度,然气表度,水电气费按表计价,乙方自理。本小区(有/无)物业,物业费元/月。有线电视,乙方不使用不计费/使用,按13元/月随房租支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