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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幼儿园安全承诺书汇总

2021-04-30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在校(园)学生的食品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持证上岗和积极学习

  1、本人承诺未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健康证明按学校(幼儿园)要求在学校(幼儿园)显著位置统一进行公示。本人承诺一旦发现身体有异常,不带病上岗,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并主动报告学校,避免造成疾病扩散。工作期间,注意自身操作安全,注意提醒他人安全操作。

  2、本人承诺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积极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二、遵循下述食品采购要求

  1、食品及原料的采购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

  2、食品的采购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按照食品安全追溯要求,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3、本人将如实准确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4、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届满后六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5、采购食品及原料,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采购肉类制品的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6、不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在加工前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上述情形的,不加工或者使用。

  7、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9、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遵循下述食品贮存要求

  1、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贴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柜存放。

  3、食品库房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5、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食品有专人保管,确保非食堂工作人员不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7、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

  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四、遵循下述食品操作要求

  1.上班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带好口罩,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先洗手消毒,工作时不在食堂内吸烟、吐痰等。

  2、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每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

  3、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4、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洗净、消毒。

  5、搞好操作间卫生,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

  6、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肉类、蔬菜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分开使用。

  9、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10、正确使用添加剂,并做到每日公示。

  11、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五、遵循下述餐具消毒要求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药物消毒的方法:

  ⑴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⑵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侵泡消毒→清水冲洗。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遵循下述食品留样要求

  1.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2.每样食品使用保鲜袋(保洁袋)分袋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七、自愿接受监督

  本人承诺自愿接受家长、学校(园)、社会的监督。对学校(园)及相关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八、承担如下责任

  1、因本人未按照本承诺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操作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本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2、本人工作期间造成学校(园)师生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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