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项目部
乙方:
甲方承包位于 的 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单价计价(建筑面积)的方式将本工程技术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
二、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施工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
2、负责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实验送检(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砌体材料、砂石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等),整理、归档实验检测报告和材料;
三、承包价格
以该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1.5元计算(税后价),已包含乙方编制资料人工工资及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常驻工地的资料员到工地开始工作后,向乙方按月支付工资 元;
2、基础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30 %;
3、主体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50 %;
4、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10 %;
5、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且所有资料进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资料费,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各专业配套单位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及时备案,则甲方在竣工验收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但乙方有义务在资料备齐后完成备案归档。
6、本工程施工工期为15个月,如工期延期,由甲方另行支付现场资料员工资计每月 元。
五、甲方义务
1、为乙方配备电脑及打印机设备、纸张、及其它办公耗材等;
2、为乙方现场资料员提供中餐伙食;
3、乙方外出送检材料时,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并支付送检材料运输费。
4、沟通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乙方义务
1、配备一名资料员驻守工地现场办公。驻工地资料员应当相对稳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资料员;
2、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3、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善资料的编制整理;
4、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5、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七、合同变更和终止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甲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终止。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由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在履行合理通知义务后,可依法主张免责。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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