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目标
传统的教育观念,经常把课程视为知识、学科。以知识为中心、知识标准化、知识统一 化痕迹明显,这些观念支配着课程构建、设计与实施。在新的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课 程目标由单向方式走向多元、综合与均衡。
教育部新近颁布的《基础教育改革纲要》指出: 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 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它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以新的阐述和定位。
因此新的高中音乐课程 中课程目标是从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三个维度来进行表述的, 体现了 以人为本 理念。强调学生是课程的核心,同时也突出了课程的整合。
1、 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感受、体验、鉴赏音乐美的能力,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
2、 突出艺术学科特点,寓思想品德教育于音乐教育之中,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3、 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与爱好,把握必要的音乐 知识与欣赏方法,开阔视野,启迪聪明,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二、教学要求:
传统的教育观过分强调人的智力因素在学习和成长过程中作用,而忽略了个人情感、态 度及价值观在人的成长经历中的地位。 新的课程观将情感、 意志因素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来 理解, 是课程目标中重要的价值取向。
情感, 不仅仅体现为学习兴趣、 学习爱好和学习热情, 更体现为情感本身的体验与内心世界的丰富;态度,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决定了把 情 感、态度与价值观 目标放在首位。 音乐欣赏教学应以聆听音乐为主,引导学生在情感体验的基础上对音乐作品进行分析、 比较与评价,使他们在欣赏音乐的实践活动中熟悉、理解、鉴赏音乐。
1、 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地参与音乐审美活动。
2、 利用各种现代化的、直观性的音乐教具与学具,最大限度地强化学生的听觉审美感 受。
3、 课堂欣赏教学与课外欣赏活动(音乐会、音乐欣赏讲座、教师推荐的音乐作品录音 等)有机地结合,充分发挥欣赏教学对课外欣赏活动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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