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民族: 年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
民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 月 日生育一个孩子,取名: 。因婚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孩子( )由男方抚养。
2、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有配合女方探望孩子的义务。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家中属于女方的家用电器女方自愿折价顶替孩子全部生活费。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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