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事件概括:20xx 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甲方车辆京 GDX566 经东环路党校西口, 甲方车辆右侧与路南侧树相撞, 后树枝掉下来砸在乙方右手上, 造成乙方右手受伤,事故发生后甲方给乙方积极有效的治疗。 现甲、乙双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承担乙方目前的所有昌平中医院产生的治疗费用,并给予乙 方 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的补偿。
二、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 任,同时,乙方所有近亲属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 合理。 四、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 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年 月 日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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