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课题小组关于小学中年级语文课堂教学中朗读能力的教师调查问卷中,课标中对于中年级学生朗读方面的要求有部分教师不是十分清楚,因此本课题小组专门进行了《语文课程标准》的学习。学习之余,结合自己的教学,在此谈谈体会。
《语文课程标准》中要求,各学段都应重视“有感情地朗读”。这是指,要让学生在朗读中通过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作品中的情感态度,学习用恰当的语气语调朗读,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一般会让学生自己先初读课文,在读正确、流利地基础上,通过讲解、分析,让学生体会作者的情感,再把自己的情感带入文中去,读出自己的感受。虽然也重视“有感情地朗读”,但学生的感受并不是自己感受到的,而是老师帮忙“分析”出来的,因此学生有感情的读就不够自然,有些矫情做作的腔调。这次学习,让我明白了我的问题出在了自己的“讲解、分析”上。课堂中,我把大部分时间放在了词语句子的分析以及内容的分析上了。这样的讲解和分析占用了大多数时间,学生缺少自己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作品中情感的过程,无法“感同身受”,读起课文来感情自然也不能“顺势流淌”。
当然,虽然课标强调“在读中品味”,但我们也要谨防阅读教学由“分析得乏味”这一极端走向“读得乏味”另一极端。有的教师可能会片面地认为既然不能只分析、不朗读,那么我们就可以在阅读教学中不帮助学生分析、理解课文,只是让学生朗读,让学生通过朗读,自己感受体会作者及人物的感情,这当然是不可取的,毕竟学生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我们说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既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目标,又是深入地探究课文的重要手段。从目标的层面讲,对课文不理解就无法有感情地朗读,也就谈不上培养朗读能力;从手段的层面讲,对课文不理解也就没有深入探究可言。指导学生朗读必须建立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正如鲁迅所言:“在瞎弄里摸索,自悟自得的毕竟是少数。所以朗读要以理解为基础,通过朗读又可促进对文章的感悟品味,它们相辅相成,必须有机结合。”
因此,在以后的阅读教学中,我们既要把握分析的时间,又要让学生的朗读建立在理解之上,让朗读和理解相辅相成,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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