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__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意为乙方出资参加____________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按双方约定回到甲方指定岗位继续工作。
第二条培训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及方式:
(二)培训地点:
第三条培训目的与内容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夯实乙方理论基础,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视野,提高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加快甲方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推进甲方事业发展。
(二)培训主要内容:
第四条培训效果与要求
培训结束时,乙方须保证达到以下水平与要求:
(一)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甲方提出的培养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培训服务费用的支付
乙方培训费、赴外地(国外)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
(一)待乙方取得相关培训证书及证明材料后,由甲方报销;
(二)由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服务期限
乙方保证培训后必须在____________公司继续服务____年。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为:从培训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在约定范围内及时支付乙方的培训费用;
(二)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二)保证在培训期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与培训单位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三)保证在培训期内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四)保证在培训期内定期向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培训合格后所获得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由甲方统一保管,直至乙方服务期满自愿离职后方可归还其本人。
第十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在培训期结束时,乙方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未取得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则不得报销培训费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二)乙方在培训期内违反了甲方和培训单位的管理和规定,甲方有权取消或中止乙方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三)乙方在培训期内如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甲方有权取消或中止乙方继续培训,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依据损害的后果作出相应处理;
(四)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培训中乙方自行提出中止培训协议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五)培训期结束后,乙方未履行完协议约定的服务年限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处理;
(二)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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