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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东坪镇人民政府与安监站签订《二〇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安全生产目标承诺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综合监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进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镇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
七、授权依据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实施依法监察。
八、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监察。
九、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全镇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各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指标
安监站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采取有力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时批阅和签发,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亲自部署和参加。依法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项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部门、本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情况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三)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撤销原批准。对分管行业领域内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或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对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承诺书》。
(五)对系统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坚持下单位下车间下工地检查制度,重大节假日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部署和安排,实行跟踪治理,确保整改落实。
(七)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救助,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要积极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八)按规定参加镇委政府、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活动。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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