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林某某,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A某,身份证号:住址:
事故经过:
年 月 日 时,林某驾驶摩托车(牌号为),沿某某路由某地向某地行驶,至某某处时,由于下雨造成道路湿滑,林某为避开行人A某,但刹车不及,因此将A某刮倒。林某立即将A某送至某某医院进行检查、救治,经某某医院详细检查,确诊A某并无大碍,只是(以医院的检查报告为准对伤情进行一个描述)。经过医院对A某进行了一系列必要的处理后,A某决定出院
现林某、A某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林某除支付A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医疗费外(以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为准),另行赔付A某人民币 元(大写)。
2、本协议签订当日林某需一次性将 元的赔偿款全部支付给A某。
3、本协议签订后,林某与A某之间再无其他任何纠纷,A某及其代理人不得就本次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向林某主张任何权利。
4、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门诊病例一份;住院、出院记录一份。
(2)医疗费收据(共计 张,金额为 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各保留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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