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 管理公司
乙方:业户: ( 区 栋 号)
乙方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装修,因装修项目毗邻其他房屋,涉及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房屋居住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装修项目按照申请书和施工说明、施工图纸进行。
二、乙方同意遵守建设部《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__市居住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和《房屋装饰技术要求》,并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施工。
施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 、业户(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不违反建设部及市政府的有关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的限定。若有抵触,业户需更正装修方案。
2 、业户(使用人)应确保装修方案中不得有影响异产毗邻房屋居住安全的项目,若有抵触,业户需更正装修方案。
三、装修施工期间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有关房屋装修的质量、工程预算、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乙方如有《装修管理协议书》中增、改、建项目的,必须经甲方工程部同意,书面申请批准后,签订有关协议。
四、乙方同意施工期间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工程竣工后同意由甲方参与验收,并将施工技术资料移交甲方存档。
五、乙方同意委托具有与装修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因房屋装修施工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异产毗邻房屋损坏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装修房屋造成向下层渗漏、渠道堵塞的,乙方须负责维修,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七、乙方对房屋的装修部分承担维修责任。甲方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正常安全检查和维修的权利,检查和维修涉及乙方装修部分需拆改时,乙方同意予以协助,拆改部分由乙方自行恢复。
八、使用电焊机等耗电量较大的施工机具,必须向甲方申报,并按甲方指定的配电箱由专业人员接线。
九、乙方擅自扩大第一条约定的装修范围、超过施工期限或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议补充条款。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有附件。
附件一:《房屋装饰技术要求》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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