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会议,是进一步完善和稳定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又一举措。刚才,德威同志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表示赞同。下面,我简要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要着力在服务发展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一是不断强化宏观调控意识。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完善价格调控体系,采用经济、法律和舆论信息等手段,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科学的调控、规范和引导。要继续加强对国内外、省内外价格和经济形势的监测分析,做好对本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工作,促进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二是不断优化价费政策。要认真制定和实施价格和收费政策,充分发挥好价格杠杆作用。要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达到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目的,为企业和群众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人居环境。要继续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不断完善监管措施。要继续加大对违反市场价格秩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巡查制度,定期了解市场价格情况。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以案明法。要加强对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等垄断或带有垄断性行业的价格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第二,要着力在改革创新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一是改革价格形成机制。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各方面的价格权益,协调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到的利益关系。要进一步完善水、电、气、油等重要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水平,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和价格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在管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同时,继续强化“定规则,当裁判”职能,注意把工作的重心从直接的调定价为主转移到创新价格管理、研究价格政策、维护公平公正上来。二是积极推进工作创新。要以统筹协调社会群体利益、扩大社会就业、提高社会整体福利、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等为目标,积极创新价格管理体制,完善政府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机制。要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积极利用新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拓展畅通价格方面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利益矛盾,维护安定团结。三是努力改进服务方式。要认真开展“明码标价服务月”、“明码标价示范街”、“价格诚信单位评比”等活动,积极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省“十六运”召开和文明城市创建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要通过“价格公示进社区”、“12358”价格举报联络站等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信息沟通渠道。要充分发挥城乡两个价格监督管理网络的作用,调动价格联络员、监督员的积极性,实现价格政策和民情反映的双向互动。
第三,要着力在协调矛盾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一是协调好热点矛盾。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管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加大医药价格管理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办法。要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落实稳定房价的各项措施,引导市场走势。要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有关取消、减免的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强化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是协调好重点矛盾。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价费矛盾是我们需要重点解决的内容。物价部门要深入了解和研究我市当前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价格问题,积极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加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服务价格监管,拿出符合南通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农村发展环境。要完善农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三要协调好工作矛盾。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对价格部门的各项监管措施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价格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情况,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希望价格系统的全体同志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抓好重点,多出亮点,切实发挥物价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市场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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