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铝型材供应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内容:
(1)产品名称:
(2)表面处理:
(4)合金状态:
(5)订单数量:
(6)工程名:
二、产品价格、结算方式
(1)素材门窗型材:按订单当天________定价_______元吨;粉末喷门窗型材(国内知名品牌常规色):按订单当天________定价元吨;氟碳三涂型材:按订单当天________定价________元吨;
(2)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计算重量方式:实磅计重。
(5)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合金状态为6063-5,6063-6价格在原价基础上另加500元吨,特殊金属和特殊表面处理价格面议。
三、交货时间:
(1) 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第一批订货单后在现有模具情况下约15天交货,(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后批的订单约20天交货。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是甲方货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20%定金,订单完成后,每车(12吨内)货到工地后十五天内支付该车货款,订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发货。
(2)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五、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按国家标准GB5237-20或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双方确认的订单)。
六、相关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订货单进行生产(订单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下错单,或其它原因,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需退货的,须经乙方同意,退货价格按回收当天“南海灵通”A00相应铝锭的七折执行(不含包装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订单和产品型号、长度、厚度生产则由乙方负责(尤其是壁厚,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误差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在有模具情况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货,乙方需按该批货的货款的3%天的罚金付予甲方。
(4)订单完成后,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提货,若甲方在20天内不提货,甲方需按该批货货款的3%天的滞纳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内不提货,视为放弃提货。
(5)甲方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需在收到货后三天内反馈给乙方,乙方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退、包换和赔偿有关损失。
(6)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任何模具和产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知识产权及发生经济纠纷等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带来乙方的各项损失。
七、铝材运输、贮存、使用及保养注意事项:
1、铝材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应在承载车周边垫放软物、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上铝材。
2、贮存时应注意存放在、干燥的室内,需露天堆放的,必须将外层包装物全部拆除。如铝材遭淋雨、雪,应立即拆除所有包装物并将铝材单支分隔开。
3、安装使用时,铝材连墙处应进行防腐处理,须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浆等强酸、强碱材料污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装物包裹、捆扎铝材,以免腐蚀铝材表面。
4、清洗铝材时,请使用柔布,用自来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强腐蚀性溶剂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钢丝球刷洗。如违反以上注意事项,造成本乙方品出现表面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变形、凹凸、变色、斑迹、划痕、水印、脱膜、粉化等)均不属于乙方承诺的产品质量责任范围。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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