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意向租赁国际物流城______事宜,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意向租赁甲方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予以保留并在建设初期甲方将邀请乙方参与隔出所需面积数;
第二条 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展约担保,甲方出具收据,此项意向金在甲乙双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折抵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第三条甲方将在乙方交付意向金之日起为乙方预留______,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于十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逾期甲方将收回该配载大棚的租赁使用权,并不退还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意向金,甲方同意将在______年_____月交付乙方正式使用;
第四条乙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其具休经营项目是:物流配载、仓储(不含: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或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如乙方经营范围与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收回该配载大棚租赁使用权,并不退还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意向金;
第五条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署其配载大棚租赁合同的,甲方应无息返还已收取的意向金,双方不再互相追究其他责任。乙方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意向金;
第六条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该配载大棚己存在预租事实的,乙方有权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意向金。
第七条若因甲方整体经营规划之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预定的大棚及面积,不属于甲方违约。若乙方对调整行为有异议,则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意向金;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意向租赁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与本意向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以上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章:________ 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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