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的含义是指:
1.1 “增资扩股”,是指在原公司股东之外,吸收新股东投资入股,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1.2 “原公司章程”,是指本协议签订之日的目标公司章程。
1.3 “交割日”,是指丙方取得本协议第5条第1款所约定的全部文件并按照第5条第2款的约定向目标公司缴付增加注册资本的日期。
1.4 “本协议”,是指甲方、乙方和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本增资扩股协议。
1.5 “新公司章程”,是指由原股东各方和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所签订的取代原公司章程的新公司章程。
1.6 “各方”,是指本协议甲方、乙方和丙方。
1.7 “验资专用账户”,是指为本协议之目的,由目标公司开立的专用验资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
1.8 “基准日”,是指为了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的需要和目的,而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开展财务审计、评估的基准日期,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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