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推动下,通过多方大力推进和努力,我县江苏大屯铝业的重熔铝锭、金虹钢铁集团的热轧带肋钢筋、圆钢等5个产品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福润食品有限公司的白条鸭、江苏春光粮食有限公司的大米等16个产品获得xx名牌产品。公家、汉戌堂、农望达等5个商标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大风、龙等7个商标获得市知名商标。使我县的名牌品牌获得进一步发展壮大,名牌战略取得了显著成绩,推动了我县品牌经济的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励名牌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名牌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根据xx市名推委《关于对我市x7年新增名牌品牌兑现奖励的通知》(徐名推委发[x8]5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推进品牌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x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财政实际,特申请获省名牌产品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获市名牌产品企业每家奖励0。5万元,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参加单位奖励2万元,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奖励1万元,xx市知名商标奖励0。5万元。(对获得多项奖励的单位,奖金执行单项最高标准)。此次奖励企业共25家,单位4家,合计奖励金额19万元。
当否,请批示。
xx市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xx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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