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湖北省永发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因业务工作需要,需租用甲方运输货物的船舶,为乙方运输煤炭货物,现就各项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装船地点:枝江白洋码头(宜昌市山移港埠有限公司码头)卸煤地址为:宜都东阳光煤业有限公司(电厂)
二、乙方在装船前3天告知甲方装船时间,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安排装船事宜,不得拖拉影响乙方货物按时进厂。
三、运输费用为7元/吨包干,轮船靠港后由甲方办理一切正常手续,保证乙方顺利卸煤,乙方与甲方之间不再产生其他任何费用。
四、甲方在水面运输途中,要绝对保证乙方的货物运输安全,如发生透水、渗水、换煤和货物丢失的,一切损失按煤炭进厂价格、质量和数量,由运输单位(甲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
五、煤船靠港后,乙方保证甲方货船在四天内卸完货物,如逾期则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费用结算:当月货物交货完毕后,按入厂实际吨位,于次月十五日前结清上月运输费用。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经签订盖章,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元月六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