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访工作,着力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努力为服务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共建和谐税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访办理基本情况
(一)办理情况
我局20xx年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和来电976件(含重复件)。其中:“涉税举报中心”受理776件件,市长专线转办177件,市信访局、市人大转交办和群众直接来信23件;已办结951件,办结率97.44%;税收立案查处立案95件;查补总额830.20万元(税费524.87万元、滞纳金76.48元、罚款228.85万元),比上年减少58.78%。
信访反映问题主要包括:举报企业或个体户偷逃税费等不法行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交社保;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哀求帮助解决申报纳税中遇到的问题;对地税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举报干部廉政问题等。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办理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全程管理、专人负责、办结”,除有特别情况,对每个信访问题均按时办结并反馈,绝大多数信访人对我局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本年未发生集体上访情况。
(二)主要特点
1.社保问题和发票违章仍是信访的主要来源。
举报中心受理的789件中:未按规定办理社保医保举报案件403件;发票违章举报案件为255件;隐瞒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偷税漏税的举报案件131件,分别占案件受理数的51.07%、32.31%、16.60%。其中发票违章问题旅馆餐饮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不提供发票;社保问题主如果举报所在单位不按规定为员工参保缴费、本地居民按外地务工人员参保和反映在办理社程中遇到的困难。
2.一般性的、简易的政策或业务办理咨询占相当比重。
从办公室受理的情况看,市长专线转办件中,有近三分之一属于简朴业务咨询;举报中心全年受理的789件中,有527件给予当场处理和协调解决,占66.79%。
3.口头举报案件较多,书面举报的案件较少。
举报中心接听的举报电话,除去未能进一步提供原始的证据材料的这部分数量较大的电话未列入受理数内之外,对于举报线索明白、提供了肯定的证据材料的举报案件我市地税稽查部门均列入受理案件数。
在受理的789起举报案件中:来电举报案件318件占受理数的40.3%,来信举报案件137件占受理数的17.36%,来访举报案件97件占受理数的12.29%,网上举报案件179件占受理数的22.68%,外单位转办31件占3.92%,其他27件占3.42%。
二、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重视信访工作。
我局分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多次对信访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对信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经常指导参与信访件的办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cx年全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总局办公厅文件转发到各基层局,结合今年举办等重大活动,提出详细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基层局和信访承办单位按总局通知要求做好信访排查、防范等工作,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开展信访排查,加强信访防范工作。
5月份,我局按总局要求,对存量信访问题逐一清理,彻底排查。对存量信访件中信访(投诉人)反映比较强烈的,市局办公室加强督办,督促承办单位妥善、及时办理并答复信访人。
在做好信访排查、信访办结工作的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应急预案,完善安全防护、监视器材等装备的装备配备,做到一旦出现情况赶紧制止,严防因涉税信访问题引发极端恶性事件。
(三)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
我局日常受理信访件,大多是市信访局“市长专线”转办的市民投诉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大都集中在反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和举报偷漏税两大类。
特别是触及反映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问题的信访件,因与信访人(劳动者)个人权益直接相关,信访人反映普遍比较迫切、强烈。对此类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把解决民生和弱势群体反映的涉税(社保)等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对待、妥善解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对一时无法解决或不符合政策的,认真做好信访人宣传解释和思想工作。如在信访排查中,有1件为信访人多次重复反映其个人社保问题的信访件,因其反映问题触及社保政策的确定,需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先明确政策才能办理,我局分管领导为此亲自带领业务部门和承办单位的同志多次到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协商,协调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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