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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表彰决定范文

2021-02-1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各区分会、各会员单位:

  20xx年是中国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恰逢我市物业管理诞生20周年,为回顾我市物业管理创业历史,总结发展经验,宣传和弘扬物业管理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作用,提高和扩大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推动物业管理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本会决定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行业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㈠向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和先进模范人物颁发荣誉证书

  1.从业15周年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

  2.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

  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20强排名活动(详见《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活动实施办法》)

  ㈢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行业贡献奖

  1.优质服务贡献奖;

  2.管理创新贡献奖;

  3.经营创新贡献奖;

  4.履行社会责任贡献奖;

  5.诚信守法贡献奖;

  6.节能降耗贡献奖。

  ㈣向表现突出的一线员工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爱岗敬业奖

  1.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爱岗敬业奖;

  2.物业管理员爱岗敬业奖;

  3.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爱岗敬业奖;

  4.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员爱岗敬业奖;

  5.物业管理清洁工爱岗敬业奖;

  6.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工爱岗敬业奖。

  二、推选范围

  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企业、个人。

  三、申报条件

  ㈠从业15周年资深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

  在1996年9月30日之前开始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担任物业服务企业三总师以上职务,对行业有突出贡献者。

  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

  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表彰,现仍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对行业有突出贡献者。

  ㈢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20强排名活动(详见《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活动实施办法》)

  ㈣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行业贡献奖

  对在服务、管理、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社会影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颁发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优质服务贡献奖、管理创新贡献奖、经营创新贡献奖、履行社会责任贡献奖、诚信守法贡献奖、节能降耗贡献奖。

  ㈤ 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爱岗敬业奖

  1.先进项目经理评选条件

  ⑴ 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20xx年以上,有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

  ⑵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⑶ 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2.先进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⑴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有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

  ⑵ 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⑶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典型事迹;

  3.先进服务员评选条件

  ⑴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⑵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各企业推荐本企业内表现特别突出的项目经理、管理员、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秩序维护员、清洁工、绿化养护工各1名,分别参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20周年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员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员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清洁工爱岗敬业奖、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工爱岗敬业奖。

  全市突出成绩企业奖每项评10个、个人奖每项评20人,以上各奖项不重复获奖(不含20强活动)。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各区分会负责组织本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荐后初评,在此基础上成立市评委会并做好评审工作。具体协调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

  五、活动原则

  ㈠ 诚信守诺原则。凡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

  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活动透明公开,结果在市物协网站上公示,接受行业监督。

  ㈢ 保密原则。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申报数据、结果均不得外传,如有泄漏,责任人将承担相应后果。

  六、活动流程

  ㈠ 各单位指派专人登陆市物协网站,阅读活动通知,下载申报表格。

  ㈡ 各申报单位、个人认真按照要求准备各奖项的申报材料。

  ㈢ 于20xx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打印件(1份)报送区分会,电子版(1份)送市物协秘书处转评委会,5月16日区分会将初审的打印材料报市协会秘书处。

  ㈣市物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查或抽查审核。

  七、纪律要求

  ㈠ 本次表彰活动各阶段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㈡ 在申报和评审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

  八、时间安排

  表彰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㈠ 区分会受理申报初审:20xx年5月1日—5月15日

  ㈡ 市评委审核:20xx年5月16日—6月15日

  ㈢ 公布:20xx年6月25日

  ㈣其中“20强排名活动”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将打印材料(1份)报区分会;将电子版材料(1份)报市物协秘书处。区分会受理申报及初审时间为4月10日—4月20日;4月21日前区分会将初审材料报市协会秘书处,市评委审核时间为4月21日—5月15日;公布及报省物专委时间为5月30日。

  九、联系方式

  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邮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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