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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品牌转让合同

2020-12-05 来源:欧得旅游网

  品牌权转让方:(甲方)

  品牌权受让方:(乙方)

  代理机构:尚标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品牌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品牌名称:

  二、品牌图样(贴品牌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见附件一

  三、品牌注册号:

  四、该品牌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品牌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品牌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品牌的注册所有人。

  七、品牌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地域范围:

  八、品牌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 )。

  九、品牌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品牌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品牌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品牌权转让的,品牌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品牌权。

  十、品牌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品牌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品牌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品牌为有效品牌,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品牌所有权。

  十三、品牌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品牌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品牌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品牌,除应停止使用本品牌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品牌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品牌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品牌申请未经品牌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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