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汽车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定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甲区土地19.8亩,
用于乙方建设经营4S店(品牌)
二、建设及经营项目:
乙方投入资金500万元,建设——4S店。
三、租赁期限:
期限为20xx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四、租赁费:
前五年租金100万,五年后上浮10%;十年后增至150万,直至租期结束;
第一个阶段(五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年租金100万;
第二个阶段(五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年租金110万;
第三个阶段(十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年租金150万;
五、租赁费缴纳办法:
乙方每年分两次缴纳,交款日期为每年的9月1日前预付本年度的50%,12月30日前付清余款,由乙方自觉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汇款单或现金
交到甲方财务室,甲方给乙方出具财务收据。
六、财产所有权及归属:
合同期限届满时,如乙方继续经营4S店,按当时的土地市场租赁价格,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同乙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价格另行商定。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拆除地面所有建筑物和设施,并按每亩1万元的价格给付甲方土地复耕费。如乙方三个月内不拆除,则所有建筑物和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相关税费:
在经营期限内,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包括土地使用税和房产使用税等均由乙方承担,土地使用税可自行向税务部门交纳,也可由甲方代收代交),施工期间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在签订合同之前,乙方应按双方协商付清甲方地面物补偿费(原周边设施拆除)30万元。
2、在本合同规定的经营期间,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对对方承担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土地作为抵押物,不得私自将土地所有权转让。
4、乙方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和经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九、合同的变更:
经营期间,乙方如经营不善须转让经营权,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连土地整体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否则不得转让。如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十、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负责土地上的原建筑物拆除及搬迁工作,资金由乙方提供,乙方资金到位并办理完各类土地城建等手续后,甲方在45日内完成上述工作,乙方进入工地开始施工。
2、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批报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等与外界联系的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为乙方投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如遇到甲方村民无理取闹,影响乙方经营行为,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积极配合。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履行合同期间享有自主经营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3、在履行合同期间,履行对所有建筑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义务,合同到期后,按第六条执行。
4、依法纳税,并独立承担法律、民事、债务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随意终止和变更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投入的50%。
2、由于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从应交纳之日的第十五个工作日起,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收取滞纳金。若三个月内仍未交纳租赁费和滞纳金,乙方应承担第十一条第1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和资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以上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如甲方违约,负全部责任;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其他: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法律规定,在所辖地法院和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后另行约定,所有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办事处经管部门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鉴证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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