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配偶: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开发建设的___项目A区对居住在项目北侧的乙方住宅构成遮光一事,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对经司法鉴定认定的遮光房屋,通过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彻底解决因房屋遮光引起的纠纷。
三、乙方被遮光房屋情况:房屋所有权人:___,房屋坐落:___。房屋产权证号:___。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遮光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万元整。
五、乙方收到本协议确定的经济补偿金后,开具乙方本人及配偶签字的收据,并积极配合甲方建设,不应发生妨碍甲方项目建设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六、乙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将不再以甲方该项目的建设对乙方产生遮光影响为由而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将不再通过上访、诉讼和仲裁等方式追究甲方的责任。一旦乙方违反该承诺,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并不再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
七、乙方必须对经济补偿金和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将该协议出示或泄露给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八、双方对本协议的约定完全理解并同意,不存在任何异议。
九、本协议为打印版,除签字外其他手写内容无效。
十、本协议配备附件一份,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含:乙方夫妻双方身份证、遮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须经双方确认无误);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效公证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公证处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捺印):
乙方配偶(签字捺印):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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