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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合同

2020-05-04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

  乙方: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丝绸行业市场疲软,企业运行困难,z县蚕桑产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为了稳住z县的蚕桑产业,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甲方根据董事会的指示精神,将z县境内官坝、石黄、碾盘 、丰收、双龙站的蚕桑生产、蚕茧收购实行经营承包给乙方,甲方双方就承包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20__年1月1日---20__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利。

  二、承包原则

  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承包金、承包保证金

  承包金为 6.5 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承包资产保证金为叁万元,保证金不计息,不抵作承包金。合同终止时,双方账务、资产交接清楚后,甲方一次性退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有监督乙方进行蚕桑生产、蚕茧收购经营的权利;

  (2)甲方发现乙方违约时应及时指出,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3)甲方有对乙方制定监督管理办法的权利。

  2、义务

  (1)组织规划全县的蚕桑生产发展,争取国家和政府对蚕桑产业的扶持政策、协调县政府、县级各部门的关系,维护好z县境内的收购秩序;帮助协调好边界关系。

  (2)提供所辖蚕茧站(点)的收购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文件;

  (3)提供所辖蚕茧收购站的现有房屋、收烘设施设备;

  (4)提供统一的鲜茧收购联票和干茧销售增值税发票;

  (5)及时传达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蚕茧收购政策,合理制定好全县各季的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

  (6)承包区域比邻的乡镇收购时间、收购价格双方协商,甲方不得高于承包区域内价格和单方面提前开秤。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乙方实行全额经营承包,自负盈亏;

  (3)乙方有自行组织、销售蚕药蚕具等蚕需物质的权利;

  义务

  (1)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与蚕桑生产、蚕茧收烘无关的经营活动;保证全额收购承包区域内农民所生产全部蚕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形象的事情;

  (3)按时足额向甲方上缴承包金,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所需蚕种必须向甲方订购,其价格按z统一定价标准执行,现款现货;

  (5)乙方在蚕茧收购经营中,必须如实填写鲜茧收购联票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由甲方提供,税金由乙方交甲方上缴国家),不得虚开、漏报、不得有偷税漏税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争取承包区域内乡镇政府的支持,尽最大努力搞好蚕桑生产、蚕茧收烘工作,搞好科技养蚕和养蚕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把提高蚕茧质量,增加蚕农效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认真执行国家的茧价政策;

  (8)管理好甲方提供的各种证照,资产设施设备。在合同期内各种证照换证,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各种物资的添置,收购称的检修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经济责任。合同期满各种证照完好交还甲方,房屋、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

  (9)做到安全生产,承包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并承担安全方面的法律责任。

  六、其它

  1、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更改合同条款,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按承包金20%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承包金、保证金不退。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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