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坚持“千秋伟业在于创,巨变在于干”的理念, 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产强区、文化兴区、环境惠区、民本建区”的发展战略,从提高理解力、执行力、转化力、创新力上狠下功夫,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认真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区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执行单位制定的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信守承诺制、失职追究制、考勤考核制、请销假制等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工作上的五挂钩:即工作有为与工作地位挂钩,工作实绩与工作待遇挂钩,工作贡献与工作奖励挂钩,工作失职与工作处罚挂钩,工作表现与个人进步挂钩。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目标意识、主动意识和执行意识,着力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实现“提质、提速、提效”,认真落实上级主要领导关于“让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得实惠”的工作要求。
三、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禁止工作期间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禁止借机关、领导名义办私事和谋私利;禁止自作主张代领导答复处理问题或在传达上级和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坚持做到不让上级和领导布置的工作在自己手里延误,不让领导交办的传递的信息在自己手里中断,不让各种不良风气在自己身上出现,不让党和国家工作机密被自己泄露,不让区委区政府形象被自己损害。要努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监督,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或不履行以上工作承诺的,第一次扣除当月考勤绩效奖(通过区财政办理)并待岗一个月;第二次扣除半年考勤绩效奖(通过区财政办理)并待岗两个月;第三次扣除全年考勤绩效奖(通过区财政办理)并自动引咎提出调离本单位,否则,按下岗(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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