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治理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根据《关于印发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县委组织部对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文件要求,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组织了全体财务人员参加的关于财务自检自查的会议,依照相关财经法规,制定规范了检查程序、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确保按期圆满完成自检自查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及自查结论
(一)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1、县委组织部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人员1人,有会计从业证,不存在会计人员无证上岗,并按规定安排实施继续教育。
2、岗位设置情况。按规定设有会计岗位、出纳岗位。
3、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按规定依法建账,按适用统一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会计帐薄启用登记、会计凭证取得填制、财务报告格式完整性符合规范,不存在凭证造假行为,帐帐、帐证、帐表、帐实相符,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健全,法律规定应经社会审计的已审计,没有帐外设帐及私设“小金库”行为。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1、岗位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置岗位,定员定岗,并明确岗位职责。
2、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有印章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 (三)自查结论
1、会计、出纳分设,帐、款分管,预留银行印鉴和转账、现金支票分别保管,并记有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与银行进行核对,有效杜绝了每笔业务及会计、出纳业务一人经办,最大限度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2、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基本建设会计科目独立设帐。
3、无虚报、冒领、贪污财政专项资金以及滞压、截留、挪用应当拨付的专项资金等问题。
4、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开支报帐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5、不存在财政预算预算追加资金外,将上级有关部门各类补助、有关单位协作费、捐赠收入、单位上缴收入、国有资产出售租借等不作收入,记入“往来科目”隐瞒收入行为;无虚列支出,将单位经费结余、项目结余转入“往来科目”,逃避监督等行为。
6、无开具假*票或自制票据或使用假*票报帐等问题。
7、无擅自收费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8、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单位账户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设立账户,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9、无擅自开立、使用账户等问题。
10、无擅自占用、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
11、无对捐赠、调拨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
1、有记账凭证签字不全的现象。
2、有记账凭证摘要不清晰地情况。
(二)处理意见:
从学习、制度、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通过开展自检自查及对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督促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会计制度进行操作,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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