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20xx 年 7 月 17 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01合同),约定由甲方将 百崎西尾莲埭正大鞋厂、厂房部分共计400m2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每月10号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双方所签的01合同合作期限为 壹 年,合同有效期为 20xx 年 08 月 01 日至 20xx 年 07 月 31 日,而01合同期满后双方虽没进行续签订合同但是双方都通过实际履行依法进行租赁合同关系的延续,期限延续至20xx年4月30日后终止。甲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双方原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二、乙方在签订该协议后,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乙方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对于由于乙方的原因损坏出租方相关设施的,如有破损,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约定: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