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市局《关于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小康住宅楼用地情况进行调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对xx年新农村建设小康住宅楼用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xx年农民住宅用地计划情况:
xx年全县农民住宅用地计划面积17.5017公顷,涉及7乡(镇)1638户农民。其中:农用地11.8727公顷(耕地10.9447公顷,园地0.4557公顷,其他农用地0.1759公顷,林地0.2964公顷),未利用地1.9012公顷,建设用地3.7278公顷;其中:拟建小康住宅楼54幢1523户,面积13.8712公顷。
(二)xx年农民住宅用地上报市政府审批情况: xx年全县申请审批拟建农民住宅1007户。经审查,7乡(镇)1007户农民修建住宅楼拟占用集体土地9.8851公顷,其中:农用地8.4377公顷(耕地7.5097公顷,园地0.4557公顷,其他农用地0.1759公顷,林地0.2964公顷),未利用地0.8452公顷(裸土地),建设用地0.6022公顷;以上用地涉及小康住宅楼36幢989户农民面积9.3230公顷,用 1 地报件已报市政府,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没有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三)xx年农民住宅县政府审批情况
至目前全县审批农民住宅57户。经审查,5乡(镇)57户农民修建住宅占用集体土地1.0404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1194公顷,建设用地0.9210公顷,以上拟建小康住宅已报县政府审批。其中涉及小康住宅楼1幢30户面积0.28200公顷。
(四)xx年农民住宅尚未上报情况
纳入xx年全县农民住宅用地计划,尚未上报的农民住宅涉及农户574户,面积6.5762公顷,其中:农用地3.4350公顷(耕地),未利用地0.99公顷,建设用地2.1512公顷,涉及住宅楼17幢504户,面积4.2662公顷。以上拟建小康住宅报件尚未上报。
二、县政府对小康住宅楼建设的政策措施
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服务、政策引导、挂牌督办、限时办结等方式,使建设项目及时预审,依法审批,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未批先用、未批先占现象的发生。
三、小康住宅楼在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1.在小康住宅楼建设中,旧宅基地复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农户新建住宅后,经济比较紧张,暂时无力投资复垦。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矛盾,父母和子女分居生活,导致旧宅基地无法复垦。
2.住宅楼报件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上报市政府审批,手续多、审批周期长。
建议:
1、提高报批效率,对已上报审批的小康住宅楼用地,积极沟通衔接,加大跟踪报批力度;
2、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未批先建、批少占多违法问题的发生。建立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督查、基层所全面巡查的执法监管责任机制,切实形成了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格局。同时,不断完善执法监察网络,充分发挥村社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前移执法关口,做到违规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3、抓好复垦落实,加快复垦进度。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防止出现 “一户多宅”现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的宣传,使群众了解到宅基地复垦不仅能增加耕地面积,还能给他们自身带来更多实惠,逐步转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对宅基地复垦的重要性达到共识,促进形成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开展宅基地复垦工作的良好氛围。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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