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商铺实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如下铺面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位于x市x大道A7-a幢首层号商铺(x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x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每月租金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3、乙方负责支付出租铺面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关部门市政收费、排污费、环保清洁费、商务管理费、租赁等一切有关税费。
4、乙方在租铺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
5、租赁商铺用途。
6、该铺面的租金及保证金的交纳规则:本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元作押金,在本合同期限未满时,若乙方自行退出,则保证金不退回,在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将元的押金退回给乙方,每月10号前乙方须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若超过期限一个星期(7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退回给乙方。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身份证:
身份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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