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洪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廖小丹、副镇长李波任副组长,镇环境卫生综合办公室、卫生院、畜牧管理站、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镇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
二、职责及分工
(一)医疗卫生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中心卫生院、隐峰卫生院
责任人:吴万高、谢晴明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医疗卫生标准,在全镇卫生机构及其工作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并指导全镇卫生消毒杀菌工作。
(二)集镇市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畜牧管理站、隐峰畜牧管理站
责任人:冉浩、周智平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畜禽疾病传染防控要求,在全镇市场,重点是畜禽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陈浩、刘伟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环卫清洁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消毒知识和个人防护培训,组织对全镇垃圾存放、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卫生消杀,负责对废旧口罩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
(四)村(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重点区域场所(村部、茶馆、餐饮、商店等)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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